作者minci (向左看向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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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海洋大學學生殘殺海洋搞「自拍」 墾管댠…
時間Sun Jun 15 23:13:02 2003
我之前文章想表達的並不是想坦護誰,
在國家公園捕撈,當然是違法行為,
就像開車超速或行人任意穿越馬路一般,
但其行為還不至於罪該萬死。
不過新聞記者糢糊了焦點,
述敘的好像他們特意在那邊進行保育生物殘殺一般,
那只是記者用來搧動讀者情緒的文字罷了。
以個人立場看來,他們在照片中的行為還算不上破壞生態,
他們上了台大的研究所,他們要幹的大事,開學後才會開始。
研究人員,才是以學術為名行生態破壞之實的人,
這更是一些立場衝突和矛盾的地方。
別因為幾張照片,就否定了一個人的人格,
也不是抓章魚、貝類就是生態殺手.
事情有輕重緩急,不需要被記者的文字所操控情緒,
甚至被誤導了思緒和宏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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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unacyAlma:等到大家都跟他們一樣抓了再來道歉才是 推 218.164.20.135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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