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ci (向左看向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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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海洋大學學生殘殺海洋搞「自拍」 墾管댠…
時間Sun Jun 15 11:39:06 2003
※ 引述《jaans (期末考!期末報告!告急ꄩ》之銘言:
: 另外,還有一張有紅珊瑚的~是30日的照片~
: 表示他們30日已經在墾丁了吧!
: 綜合以上各點~
: 聽海大的那群學生放屁!
: 為了逃避刑責!撒了更多的謊言!
: 或許參雜了一些事實~
: 不過~濫殺就是濫殺!
: 大家看在眼裡也只是看到一群人如何推謝責任罷了~
: 因為我並未查證~我也不想花太多時間去研究這些環境與生態的破壞者~
: 就算我推論通通錯誤...
: 他們在澎湖~不在國家公園~
: 他們仍舊破壞了生態!
: 並不是不在國家公園內就可以任意的破壞與戕害~
: 這是我個人的感覺,給大家參考~
1. 照片裡頭,主要是柳珊瑚等 少數是屬於保育類的。
硨蟝貝、竽螺 都是台灣常見的貝類,
黑蝶珍珠貝甚至都有人拿來養珍珠.
(當然,硨蟝貝的確是有部份例為三級保育種)
2. 如果他們捕捉行為在國家公園,當然是不合法的
3. 如果是合法範圍內,那不過是漁撈行為,
不必貫上保壞生態的大帽子,
殘殺海洋的罪名實在太沉重了
否則細究,漁撈者業都是罪犯了.
很多事,我們不該無限擴大,
真的不至於是窮兇惡極之事,
不該被批評成罪該萬死一般.
年少輕狂,本來就容易犯錯,
不然又何必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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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2.160.147
1F:→ lily32408:你確定只有柳珊瑚嗎...?? 推218.163.129.249 06/15
2F:→ minci:抱歉,看網路照片很難確定其它是否為保育類 推 61.222.160.147 06/15
※ 編輯: minci 來自: 61.222.160.147 (06/15 12:08)
3F:→ genine:唉 墾管處都說他們是敗類了 難道判斷有誤묠 推 140.119.138.53 06/15
4F:→ Data2:墾管處自己也好不到哪去 推 140.119.144.90 06/15
5F:→ LuneNera:2.3點是寫好玩的?第1點都說有捕捉保育類了 推 140.112.25.162 06/15
6F:→ coingate:說不定這個原PO是他們的朋友... 推 61.223.246.180 06/15
7F:→ lily32408:不管是不是在國家公園 捕捉保育類就是違法 推218.163.129.249 06/15
8F:→ Data2:六樓的,沒必要這樣講吧 推 140.119.144.90 06/15
9F:→ coingate:你如何確定不是呢? 推 61.223.246.180 06/15
10F:→ movefun:你也無法確定是 不要亂做臆測啦~~ 推140.136.232.143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