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water (麥克斯水 > 皿 <)
看板Neihu
標題Re: [揪團] 我們一起來抗爭!
時間Fri Nov 5 18:44:19 2010
傻瓜 以為隨便走上街頭就可以嗎?
那不是跟DPP沒甚麼兩樣?
想要大規模遊行必須先向地方單位警察局申請路線許可(7天前)
等通過許可後,再向地方單位的派出所報備
不然會以行為違法立即進行驅散~~~~
這樣就會被模糊了所要訴求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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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95.30
※ 編輯: maxwater 來自: 220.130.195.30 (11/05 18:45)
1F:推 ceva:謝謝你的提醒!請大家放心出席!我會處理好這些事情的! 11/05 18:47
2F:推 ceva:我們會召開記者會,非常理性的訴求!請大家熱情前來參與 :) 11/05 18:57
3F:→ dora0215:有必要說別人傻瓜還扯政治嗎? 11/05 20:26
4F:推 pig9493:平常心看待原PO..他是"善意"提醒!! 11/05 20:34
5F:推 shadowh:遊行只要是合法的 有什麼不可以?? 為什麼要扯上政黨呢.. 11/05 21:13
6F:→ peter1082:那是因為某黨喜歡不合法遊行 不要跟他們一樣呀 11/05 21:29
7F:推 kaikai1112:當年的違法集遊 就地合法的 不知到是那一群人齁...... 11/05 22:30
8F:推 kaikai1112:而且核准就地合法的 還是個每天把"依法行政"掛嘴邊的.. 11/05 22:35
9F:推 aeroufo:同意,請依法申請,不要最後反而變違法就不好 11/05 23:01
10F:推 flylee:想想當年二十年前的野百合學運(合法嗎?).. 廢除了 萬年國代 11/05 23:02
11F:→ flylee:那些萬年老國代立委,就是供養在 "內湖" 的國會山莊 11/05 23:03
12F:推 ceva:我會處理好行政程序的,非常感謝提醒 :) 請大家一定要來! 11/06 00:00
13F:噓 ichiro0902:請勿泛政治化 11/0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