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32430 (風)
看板Neihu
標題Re: [心情] 早上再內湖路二段附近的車禍(心情糟)
時間Sat Oct 16 12:09:35 2010
※ 引述《maygo97 (安柏妞)》之銘言:
: 早上「碰到」一台機車的排氣管,
: 我自覺沒有撞到他(因為是煞車了才碰到),
: 所以就跟他點頭說對不起,就要趕去上課
: ,結果他追上來一直說我撞到他車還騎走。
: 我解釋並又說對不起,他一直強調我騎走,然
: 後就叫我賠錢,他說他排氣管有白白的刮痕,
: 要賠錢不然叫警察。我説你叫警察吧。(因為我真的看不出他車有怎樣。)
: 然後我就打給我媽我男友,至少要告知一下,後來我們學校警衛也來看情況.
: 他們是關心怕我撞到很嚴重所以來看看,一看都好氣又好笑.
: 說這不需要叫警察吧,和解的話問那男生覺得修那邊應該賠多少
: 他說和解就要賠五百,長輩們覺得不合理,
: (你們也該看看那刮傷,我還想說是燒掉我車頭的漆吧...)
: 說不然就等警察來吧,警察來之後看了也說要不要和解.
: 他就說希望我賠錢,還一直強調我騎走了,
: (我要是真跑了,人還會在那嗎?)
: 後來警察建議我們去車行估價看應該要修多少,
: 估多少我們就賠多少,要去車行他還硬要警察跟著.
: 因為怕我們不會賠反悔,結果我媽就快被他惹火,
: 去了機車行才好笑,車行的人笑著問我們要怎麼估?
: 又不是破掉也不是裂掉,車子好好的.
: 只是小小掉漆,鐵樂士噴一噴就好.
: 所以警察又問那男生,車行說沒有壞,
: 那你要叫交通隊還是怎樣.他就說就想要我賠他一些錢
: ,他就又開價300...(不是說車行估多少就多少嗎?鐵樂士一罐300啦?)
: 我實在不想跟他耗了.他不趕時間 我要教課,
: 所以我就說好,不要再浪費時間了.
: 倒是我媽跟車行的人都超嗆,一直說現在的人怎麼都這樣,
: 要是他就不賠,直接叫警察來兩人都開單就沒爭議.
: 重點是他一開始把我攔下來態度很強硬,滿兇的.
: 說啥"你應該要賠一點錢吧。""我這裡有白白的"
: 後來越來越沒聲音,我覺得你要是有理,那也不需要這樣.
: 我要是覺得你有理,也會一開始就賠你,而且我也有道歉跟解釋.
: 又不是死不認錯或是大小聲,所以擺明他想凹我.
: 只能當花錢消災,唉.
: 只能說他最後真的搞得自己好窘,因為我媽比我火大,
: 車行的人又說根本沒壞.
: 何必呢?我願意賠他真的算是給他台階了吧.
: 不然我媽一直堅持要叫警察來開單.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你媽堅持要開單,那可以開什麼,是報案的三聯單嗎?
還是可以罰哪一條啊?
: 我也覺得不需要搞大浪費時間.
: 總之,就是一早上班,就出包,希望接下來有好事發生,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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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214.138
1F:→ NullLife:你可以推文...而且我覺得這系列該結束了... 10/16 12:28
2F:→ pinksnow1004:推樓上~~ 10/16 12:30
3F:→ bwzhan:他們只是認真討論吧!! 其實也讓我學到很多東西!! 10/16 12:35
4F:→ bwzhan:至少,在"車禍處理"方面!! 10/16 12:35
5F:→ frank32430:我只是想知道可以開啥?怕推文會沒人回 10/16 12:49
6F:→ urinmymind:我想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類的條款吧 10/16 13:03
7F:推 shhsu:在第一篇推文中,原PO有說開什麼哩。 10/16 13:42
8F:→ urinmymind:真的有"交通違規"這麼籠統的違規項目啊??XD 10/16 13:59
9F:推 shhsu:阿哉,我對這個不了解.. 10/16 14:00
10F:推 c23328:要開也是後面那台比較有可能被開。第58條第1款:「不依規定 10/16 15:07
11F:→ c23328:保持前、後車距離。」600元。前車如果沒違規,不用怕被開。 10/16 15:08
12F:→ suio:此系列文到此為止 勿再po新文! 10/16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