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dy11 (mi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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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聯合] 腳踏兩條船 葉丁仁條款沒輒
時間Sat Jan 10 05:49:49 2009
※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NEWS 看板]
作者: Yangyihsin (歆) 看板: BaseballNEWS
標題: [聯合] 腳踏兩條船 葉丁仁條款沒輒
時間: Sat Jan 10 03:22:34 2009
看問題》腳踏兩條船 葉丁仁條款沒輒
2009/01/10 〔聯合報 記者/婁靖平〕
中華職棒訂有「葉丁仁條款」,但絲毫沒有防堵、懲罰效用,對球隊的
保障其實相當有限,只能任憑有心球員予取予求。
2005年葉丁仁事件發生後,象隊領隊洪瑞河呼籲聯盟要對球員這種缺乏
誠信的作法要有所約束,甚至可以拒絕他們再度參加選秀會的機會。
事後,中職確實針對此事增列規章,但對「腳踏兩條船」的球員來說,
卻是不痛不癢,甚至還帶有「保障」的味道。
「葉丁仁條款」並未限制類似行為,僅規定參加選秀會被選走的球員,
若在洽談合約期間與國外球隊簽約,「回國後必須加入原球隊」。
另外的附項則是,若回國後三個月內未加入原球隊,必須在下一個年度
參加選秀重新分配球隊。
這個所謂的防堵辦法,相當陽春,而且絲毫不具約束力。
所以當倪福德說要投效老虎,兄弟象只能像三年前處理葉丁仁一樣,硬
是吞下這個暗虧。
當然,這是選秀必須冒的風險,象隊早該有心理準備,台灣目前的職棒
環境,還是「自食其力」、「自立更生」比較實際。
ttp://udn.com/NEWS/SPORTS/SPO5/46804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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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8.37.13.65
1F:→ middy11:借轉謝謝 01/10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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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232.106
2F:噓 zizek:.... 01/10 09:36
3F:→ zizek:不好意思,純噓這篇新聞。 01/10 09:38
4F:→ syusuke229:看到第一段就想噓 這什麼鬼新聞!! 01/10 10:30
5F:→ shortoneal:X的,特別選秀還不是給你象隊予取予求用的?????? 01/10 10:33
6F:噓 lielay:樓上又是激動的傢伙~現身也不過是個打嘴炮的傢伙 01/10 10:42
7F:噓 ChienYuWang:這篇新聞莫名其妙 01/10 12:42
8F:噓 paytonii:球員有權選擇他想要的~ 01/10 13:15
9F:噓 paytonii:b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再噓一次 01/10 13:26
10F:推 idoit:為啥要噓原po 新聞又不是他寫的.... 01/10 14:10
11F:→ paytonii:ㄜ~~我有噓~不過別誤會~噓也是噓新聞~不是原PO喔 01/10 14:13
12F:推 allen0620:唉唷...新聞說的也有道理...很多人報考研究所上4-5間... 01/10 15:56
13F:→ allen0620:每間都說要去唸...結果一堆備取的都沒法上 01/10 15:56
14F:→ netnetnetnet:第一段看了就令人不爽 01/10 21:15
15F:→ lambda:有心球員...... 01/10 23:07
16F:推 peggypiano:稿子那麼好出 記者怎麼不多寫幾篇中職的腐敗 01/11 01:43
17F:推 peggypiano:這樣佔全版都佔不夠XD! 01/11 01:47
18F:噓 allanlin:這樣錯的是倪仔嗎??千錯萬錯都不會是洪教主的錯 01/11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