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tista1123 (扒蒂濕塔)
看板Navy
標題Re: [疑問] 試問自願役退場機制???
時間Fri Jul 16 17:59:56 2010
※ 引述《t12027 (Eddy)》之銘言:
: Y我看過置底和版規了~________ (Y/N)
: (除了Y/N選項的那行請勿刪除之外~以下文字可選擇要不要刪去 謝謝)
: 因為是軍事版 請注意置底及版規的相關事項 版工們會判斷文章的去留
: 請各位發文的先進及弟兄和家眷及閃光注意一下
: NAVY版謝謝您的配合
: ---------------------發文分隔線---------------------------
: 請問各位學長們,有沒有人是簽自願役後反悔之後取消自願役的??
: 我們單位的班長說只要人事命令還沒下達之前都可以 以 不適服 作為退場機制,
: 然而不確定是不是有這麼順利可以退除 自願役二訓 ??
: 班長說的很肯定,可以順利退除,但是很多學長又說了很多不肯定的答覆,
: 所以想上來請問各位學長大大,大家的意見如何???
: 還有 未滿三個月 都不用賠償任何費用以及??
兄弟~
我之前有查過這個退場機制
賠錢方面文令裡面有提到說
人令在98年8/16號之前生效的志願役"士兵"
可以不用賠錢,因為8/16號之前的人都沒有簽到"保證書"<--忘記是什麼書,不確定
至於在新訓跟專長訓期間,因為人令未生效
在下部隊之後人令生效以前算是義務役役期
很不幸萬一你的人令生效了,要在三個月"試用期"之後,你才可以申請退場
最後,如果要賠錢的話金額的算法
比如說志願役是4年,而你的人令生效後4個月申請退場成功
那就是〔3個月本俸 x 48分之44〕= 賠償金額
(4年48個月 你人令生效4個月)
另外還要在服完義務役役期(扣掉軍訓課程,新訓以及專長訓)
大約剩下八個月九個月,還需要留在原單位服役
既然簽了那就當完吧~
外面沒有什麼工作在你離職的時候還會給你一筆錢
老闆罵你又不會扣薪
一年有52週~四年也不過208週而已
加油吧!
還有什麼問題可以打去人軍處問莊中校
網路上可以查到電話 這個就請你自己去查了
※ 編輯: batista1123 來自: 118.171.125.16 (07/16 18:01)
1F:推 Zoo3:推一個~ 07/17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