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karidon (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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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行政院新聞局98年補助發行定期漫畫刊物作業要點
時間Tue Feb 10 19:11:04 2009
相較前一篇,今年(98年度)的補助發行定期漫畫刊物作業要點改蠻多的,
僅摘錄部份如下說明: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45607&ctNode=3740&mp=3
第一梯次: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六月三十日期間定期發行之漫畫刊物。
第二梯次: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定期發行之漫畫刊物。
變成兩個梯次,一次半年。
補助金額度及補助金上限:補助金額不得逾本局核定企畫案所載發行經費總預算之
百分之四十九,且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一) 漫畫刊物內容,為中華民國國籍之人所創作者,不得少於總頁數百分之三十。
(三) 須用一定名稱,刊期在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且按期發行之漫畫刊物。
不一定要全本都國人漫畫,
也不一定要月刊,
甚至沒有看到補助名額的相關限制。
看起來應該是比舊法更有彈性,或許可以避免僵化,
如果這是針對外界質疑所作的修改,
那可以看出主管機關似乎也在行政手段範圍內試圖改善此一辦法,應該算是好事:p
希望能夠幫助到更多需要的台灣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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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一角的分租公寓裡,同一層樓的房客們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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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有「樓友」的名義,卻總是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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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來不久的憶希這天又忘了帶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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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束手無策之時,一號房的長髮女孩悄悄開啟了那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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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哩東 短篇漫畫《樓友一號房》 試閱:http://www.comibook.com/cb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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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karidon 來自: 118.160.173.217 (02/10 19:12)
1F:推 rdmask:第一條可以稱為「東立條款」嗎? 02/11 08:03
2F:推 asleisureto:這樣東立就可用日漫拉起國漫了~ 02/11 13:05
3F:推 LaBoheme:我也很好奇為啥以前跟現在的別家都有這麼做.東立大王卻沒 02/11 14:17
4F:推 wencia:很久以前東立在寶島上,出台日漫畫家都有的,可能你那時沒印 02/17 01:01
5F:→ wencia:像,嚴格來說那時代,日漫對台灣市場相當對味,就全敗下來嚕 02/17 01:03
6F:推 LaBoheme:啊果然推文精簡字句容易造成誤解…我正是指以前的東立有. 02/17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