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vwher (寂小月)
看板Nangang
標題[南港] 7人凌辱少女 公園脫衣示眾
時間Wed Aug 31 17:33:49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9/78/2xpol.html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高二少女遭7名同儕在南港公園公然霸凌,命
令她脫衣演出「內衣秀」,並恐嚇要用保特瓶插她下體,士林地方法院審結3名成年犯嫌
,各以強制、恐嚇罪判處3至5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16歲小如(化名)與同齡的彭姓少年、王姓少女情侶檔是朋友,她曾勸王姓少
女與彭分手,去年9月中,彭要求女友約小如到南港公園兒童遊樂區,彭找來一群17至19
歲的青少年朋友,準備修理她。
到場的高姓男子還拿出西瓜刀壓著小如脖子恐嚇:「今天一定要見血才收刀」;另一林姓
少年當起和事老,要求她「以菸換身」,此時高某恐嚇:「依江湖規矩,道歉要擺3包菸
,欠1包插1刀」,勒索少女付錢買菸,但少女沒錢,眾人一陣亂打才放她走。
刑事局與南港分局查獲7人,因達成和解,小如撤回傷害告訴,士林地院將5名成年犯中的
1男2女,各以強制、恐嚇罪判3至5月徒刑,另2人僅涉傷害而不受理;還有2名少年仍在少
年法庭審理。
小朋友還學什麼江湖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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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5.64.94
1F:推 be52879:問題是真有這種江湖規矩嗎?? 瞎扯淡的吧 08/31 21:15
2F:推 spmark:這種判決結果,難怪沒有人把法律放在眼裡了,真輕 08/31 22:10
3F:推 qaxqwe:南港的高中就兩間... 08/31 22:45
4F:推 chihowkuo:不輕了..都是要留案底的..未來找工作都不知何去何從.. 09/01 02:19
5F:→ prissy:不一定每個老闆都會去翻底 09/01 08:31
6F:→ chihowkuo:未成年留案底不夠重 ? 還是要趕盡殺絕讓犯案者無從自新? 09/01 11:12
7F:→ luvwher:留案底有很重嗎? 又不是隨處可見.. 09/01 11:25
8F:→ chihowkuo:你可以留留看 再去業界找工作 看人資翻不翻你的案底 09/01 11:34
9F:→ luvwher:所以你有被歧視的經驗嗎? 還是崇尚人本 09/01 11:36
10F:→ chihowkuo:金融 科技 傳銷必翻 連麥當勞這種做吃的都會調身家.. 09/01 11:37
11F:→ chihowkuo:出去就廢一半了 不重 ? 法律要怎麼報復小孩才重 ? 09/01 11:38
12F:推 ainor:重嗎 沒抓去關一關就不錯了 = =" 09/02 02:02
13F:推 hotyourdog:依校風看起來不用想也知道是"慾望之城" 09/03 00:44
14F:→ adonisey:他們會在乎案底嗎 09/03 18:57
15F:→ plok1:前科只是拿來嚇嚇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用的,拿我朋友舉例 09/11 09:43
16F:→ plok1:牠們還算是"善良",大都是3~6個月的傷害罪,比較兇一點的 09/11 09:44
17F:→ plok1:頂多有加入竹x幫,那現在都在做啥呢??不是在餐廳,就是自己 09/11 09:45
18F:→ plok1:開店~說真的這種老闆有可能會去查嗎?抱持著懷疑態度 09/11 09:46
19F:→ plok1:(少打)還有就是在車廠(有在改車的那種店)工作 09/11 09:47
20F:→ plok1:chihowkuo所說的麥當勞,畢竟是跨國企業 09/11 09:48
21F:噓 jesn: 會拿西瓜刀架在別人脖子上 那不叫小孩子了 有案底又如何? 09/16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