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a410410 (小彬彬)
看板NYUST
標題[遺失]手機SE k660i
時間Sat Jun 6 11:15:11 2009
如標題
我的手機在六月五號晚上六點左右
在圖書館到大門口停車場附近遺失了
煩請有撿到的同學歸還
裡面有很多重要的東西...
PS.手機已掛失 所以用我的手機
會被警察杯杯抓走喔...^^
所以請歸還給我吧 謝謝
聯絡方式
王同學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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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34.131
※ 編輯: esa410410 來自: 114.38.134.131 (06/06 11:20)
1F:→ justin531xx:有點威脅的成分= =要是撿到要歸還的人看到也不會舒服 06/06 12:23
2F:→ ryan760115:我在雲林掉過2支手機 沒一支回的來 ㄎㄎ... 06/06 12:43
3F:→ porsan:如果____那麼有用 就不用黑道了! 06/06 12:46
4F:→ k61617:換SIM卡就可以用了吧 除非你有抄你的IMEI給條子= = 06/06 12:52
5F:→ k61617:何況有心人直接拿去賣掉就好了..反正店家弄一弄又是一台 06/06 12:54
6F:→ k61617:好價位的中古機...或者是假的新手機= = <--買過的受害者 06/06 12:54
7F:推 jsk19470:睡醒了嗎 有聽過老爸變兔子嗎 06/06 13:22
8F:→ fsheng:看到這篇 撿到也想_____ 06/06 17:48
9F:推 gy888:看到這樣的敘述 會歸還的應該是__ 06/06 18:35
10F:→ pywu:同一樓 有點威脅的成分 撿到的人看到這篇 應該也..... 06/06 22:59
11F:→ esa410410:哈哈~~其實是PO心情"賣"的~ 06/07 01:32
12F:→ esa410410:不過倒是真的把IMEI給條子了~ 06/07 01:33
13F:→ esa410410:不過...也換了隻手機了^^~!! 06/07 01:34
※ 編輯: esa410410 來自: 114.38.134.131 (06/07 01:36)
14F:→ esa410410:話說...因為知道被撿走...而且也被使用某些東西 06/07 01:37
15F:→ esa410410:所以決定這樣PO文~ 06/07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