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50231 (雲科版(NYUST)成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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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大學生當雞頭 幼齒妹陪酒又陪睡
時間Tue Apr 1 15:31:05 2008
※ [本文轉錄自 NFU 看板]
作者: hsinan (hsinan) 看板: NFU
標題: 大學生當雞頭 幼齒妹陪酒又陪睡
時間: Tue Apr 1 12:23:33 2008
大學生經營傳播公司搞色情行業!警方昨日破獲
雲林縣某科大一年級學生林新國,涉嫌媒
介未成年少女脫衣陪酒、搖頭轟趴或從事性交易;林嫌供稱工作難找,經營傳播公司每月
可賺六萬元,令偵辦員警感嘆「世風日下」。
警方調查,主嫌林新國(廿三歲,嘉義縣,竊盜前科)、羅裕智(廿歲,新竹市),有食
用搖頭丸習慣,林嫌目前就讀雲林縣某科技大學一年級,去年九月開學前的暑假,開始經
營「接觸」及「水漾」傳播公司。
林嫌和羅嫌為傳播公司老闆,身兼馬伕。他們表示錢難賺,但開設的傳播公司成立半年餘
、才打出名號,月收入就高達六萬元。他們在報紙刊登小廣告,以招募伴唱公主、領日薪
名義,吸引年輕女子上門應徵,旗下共有六名傳播妹。
公司限制傳播妹不得隨便離開斗六、斗南一帶,並且要未成年女子熟記其他人的身分證字
號,規避警方取締。公司以小紙條、名片拉客,或跟店家「策略結盟」,媒介年輕傳播妹
到釣蝦場、投幣式卡拉OK店、小吃部、練歌場、汽車旅館等場所,提供脫衣陪酒、跳脫
衣舞等服務。
警方說,除了小吃部等聲色場所,如果消費者開生日派對、搖頭轟趴,傳播妹也有「特殊
」服務,包括吃藥陪搖頭、大玩情趣遊戲等。
縣刑大偵二隊日前偵查沈崇堉六合彩詐賭集團時,於電話監聽中聽到「這間傳播公司的幼
齒妹很不錯」,因此警方擴大偵辦,陸續傳喚兩名年輕主嫌及釣蝦場老闆等人,昨天宣告
偵破。
警方帶回的兩名十六歲少女,花名分別為雯雯、小薰,她們入行時,都未滿十六歲,收費
兩小時為一節八百元,傳播公司及店家各抽成二百及一百元。
釣蝦場、小吃部老闆都否認媒介未成年少女坐檯陪酒,林姓和羅姓嫌犯則辯稱不知她們未
成年,也否認媒介性交易。
是我們學校嗎?還是隔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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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149.68
1F:→ hsinan:電視新聞說還有同學也跟著下海 04/01 12:24
2F:→ cchn93:用學校的搜尋名字 沒有這個人 所以‧‧‧ 04/01 12:28
3F:→ cchn93:然後用隔壁的也沒有 一切都是謎 囧 04/01 12:30
4F:→ aerosols:不得隨便離開斗六斗南一帶 答案應該很明顯了 世風日下阿 04/01 12:29
5F:推 gilhome:寧為雞頭,不為牛後 ~ 有志氣!!! 04/01 12:40
6F:推 fallujah:電話勒(/‵Д′)/~ ╧╧ 04/01 12:45
7F:推 zenk0113:補上來源吧 04/01 14:45
8F:推 f3ms:大家都忘了今天是愚人節嗎@@ 04/01 14:49
9F:推 xu5k:( ‵□′)───C<─___-)|||都不揪的啦! 04/0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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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5.10.112
※ 編輯: alan50231 來自: 140.125.10.112 (04/0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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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 KJD:應該是其他兩間其中一間的,我們學校沒"林新國"這個人 04/01 15:35
11F:→ KJD:我錯了... / \ 扣掉雲科 雲林只剩下一間科大... 04/01 15:37
12F:→ nomatter1314:不是都po在 nfu了嗎 還需要懷疑嘛XD 04/01 16:12
13F:→ KJD:我笨了 / \ 書讀太多果然會變書呆... 04/01 16:15
14F:→ hsinan:不能離開斗六斗南,範圍肯定不在虎尾!想必是這區域內學校 04/01 16:38
15F:推 ilovepachaya:可以幫nfu講話嗎 04/01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