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2M (天下有雪)
看板NY-Yankees
標題Re: [新聞] A-Rod老婆提出離婚了
時間Tue Jul 8 15:27:49 2008
(原文恕刪)
1F:推 ourear:老婆是要錢吧 07/08 09:48
2F:推 okbon66:有了小孩在打離婚官司 贍養費都是高的嚇人 甚至付一輩子 07/08 10:14
3F:推 siliver:本來就是,結婚還弄到離婚還有贍養費的問題 XD 07/08 11:16
4F:推 okbon66:乳摸:瓦-rod必須付出50億的贍養費!!! 07/08 13:50
5F:推 minamumumi:還沒打官司哪可能知道要付多少~遇到狠一點的律師說不定 07/08 14:25
6F:→ minamumumi:他老婆什麼都拿不到 07/08 14:25
7F:推 XBox:有可能什麼都拿不到嗎@@? 07/08 14:40
1. 50億台幣太誇張了,嚴重質疑蘋果日報記者的判斷能力。
2. Michael Jordan 的身價有4億美元,贍養費約1.5億美元;
A - Rod 的資產還差 Jordan 一截。
3. A-Rod 這次請的律師,是幫初幫歐尼爾打離婚官司的 Ira Elegant;
歐尼爾要付的贍養費推估大約是5千萬美元。
4. 最重要的是,
A-Rod 可能比我們想像的聰明,
根據 Cynthia 寄給 A-Rod 存證信函的第20點,
證實當初在結婚時就有叫她簽婚前財產協議書。
http://blog.pixnet.net/RainDog/post/19687375
5. Cynthia 自己跟樂手 Lenny Kravitz 的曖昧關係,
到時律師也可以針對這一點來攻擊,
這段婚姻的失敗,夫妻雙方都有過失責任。
6. 推測贍養費大約會落在3,500萬 ~6,500萬美元的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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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137.171
※ 編輯: L2M 來自: 118.166.137.171 (07/08 15:30)
8F:推 akainorei:我們來開賭盤猜贍養費多少好了 07/08 15:30
9F:推 wangtsaok:都2個孩子了~~他們在想啥啊...對簿公堂真難看 07/08 15:31
10F:推 MRHAUNG:a-rod是聰明人+1 07/08 15:32
11F:推 asdf121250:為什麼要給他那麼多錢... 07/08 15:32
12F:推 bestcpbl:有孩子就一定要硬在一起? 不合就離婚有什麼好難看的 07/08 15:34
13F:推 whelp:在美國這種事其實很平常..... 07/08 15:35
14F:推 digimaster:美國和我們不一樣 結婚很簡單 離婚...有一方會大失血 07/08 15:39
15F:推 wangtsaok:我只是覺得用金錢結束感情很糟糕 ~~~唉~~~Orz 07/08 15:43
16F:推 eva7493:用我們的文化衡量他們怪怪的= = 07/08 15:44
17F:推 minamumumi:不會馬上到對簿公堂~中間會出現很多協商~主要就是希望 07/08 15:52
18F:→ minamumumi:談攏雙方都能接受的價碼~除非a-rod有迫切到希望馬上擺 07/08 15:52
19F:→ minamumumi:脫掉他老婆~否則光協商就會拖很久~真到破局的地步~ 07/08 15:53
20F:→ minamumumi:那才真是腥風血雨的開始= = 07/08 15:53
21F:推 wang4320:只希望這件事情不會影響到A-ROD的成績 07/08 15:57
22F:推 papazzz:如果離婚後A-ROD大爆發算是好事嗎 = =" 07/08 15:59
23F:推 sgheart:東西文化對於結婚的價值衡量不同 他們這樣很正常 07/08 16:06
24F:推 YHank:他們還有很多老了和和氣氣離婚然後辦完手續後一起吃飯 07/08 16:09
25F:→ YHank:慶祝的.....不用替他們想太多吧 我是不認為會影響到成績啦 07/08 16:09
26F:推 globetk:先來個 贍養費仲裁 好了.... 07/08 16:10
27F:推 phix:很正常吧 外國球星明星有不離婚的嗎???....:P 07/08 16:11
28F:推 YHank:丁eter:反正都要離婚乾脆不要結 還可以開心搞誹聞 07/08 16:12
29F:→ YHank:看我多聰明 科科~~~~~ 07/08 16:12
30F:→ YHank:贍養費仲裁(夭壽我剛打成瞻仰費仲裁) 法庭會處理 別擔心XD 07/08 16:13
31F:推 jackselina:回wangtsaok:有時候希望能夠用錢就解決很多事 可惜難啊 07/08 16:16
32F:推 gidapops:連台灣都那麼容易離婚了 07/08 16:17
33F:推 midstrong:要看在哪邊註冊,各州法對贍養費認定不同 07/08 16:40
34F:→ ashin1069:光市婚前協議書這點東方人就超不接受了啦 07/08 17:01
35F:→ ashin1069:所以靜觀其變吧 07/08 17:01
36F:推 mightymouse:能用錢結束還算好的,如果連錢都解決不了那才是悲慘 07/08 18:33
37F:推 ph49:前前總統的名言 : 能用錢解決的,就是小事 07/08 19:09
38F:推 aLaN0727:在美國離婚後的女人才搶手XD 07/08 19:32
39F:推 digimaster:A-Rod應該很懊惱這事發生在簽完約以後 07/09 00:06
40F:推 chipotle:不是有一半結婚的人口都離過婚嗎 07/09 00:36
41F:推 CCfss: 離婚這種事 變得普遍不代表就是正常 = =a 07/09 02:25
42F:推 naime:推L大專業分析 希望記者不要又照抄了 ~~ 07/09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