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NI (mon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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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被撞癱無人理 判賠2650萬 家屬轟廢紙
時間Mon Oct 6 20:12: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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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NINI (monini)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被撞癱無人理 判賠2650萬 家屬轟廢紙
時間: Mon Oct 6 19:58:43 201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被撞癱無人理 判賠2650萬 家屬轟廢紙 自由時報 – 2014年10月5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張勳騰、鄭鴻達、王俊忠/綜合報導〕苗栗的國立聯合大學四年級學生黃
振倫,去年3月騎機車被男子林韋志駕駛的小客車撞成重傷昏迷,雖撿回一命,但
全身癱
瘓,苗栗地方法院判決林韋志須賠償2650多萬元。
但黃母昨下午在電話中受訪時,無奈地說,一年多來,林男與其家人僅小額賠償後就不聞
不問,這個判決對他們而言,形同一張「廢紙」,而林男不知為何,居然連名帶姓都改了
。
對方只賠了保險
記者昨晚走訪台南的黃家,黃母說,林男只在車禍發生後3個月有去探視,
支付保險的200
萬元及賠償20萬元,後來就未再聞問,至於林男的父親是工程包商,應該有財力賠償其愛
兒療養費用,不應躲起來;黃母哽咽地說,兒子多次進出醫院,每天復健、針灸,光是醫
療費就花掉300多萬元,她辭去工作,全天候照顧兒子,先生打零工維持家計,一月收入
僅2萬餘元,她已心力交瘁,希望對方拿出良心來面對。
刑事部分 判8月
黃母還說,雖然民事有高額判賠,但刑事部分,她上訴後判林男8個月徒刑定讞,試問關8
個月,對撞人成癱卻置之不理的凶手能有警惕作用嗎?林男被關幾個月,可能不痛不癢,
她的兒子卻可能在床上過一輩子「試問這樣公平嗎?」
肇事者改名換姓
據了解,
林男案發後,不但改名,甚至連姓氏都改了,變成「陳╳綸」;記者昨晚前往林
男的苗栗住處,大門深鎖,1樓至3樓窗戶與窗簾緊閉,3樓雖有點燈,多次按門鈴與敲門
都無人回應。
法官調查,林男去年3月駕駛小客車,行經台13線苗栗市「天國葬儀社」前轉彎路段時,
因精神不濟打瞌睡,致逆向駛入對向車道,撞及騎機車的聯合大學光電工程學系黃姓大學
生,黃生人車倒地後當場昏迷,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處撕裂傷,送醫急救撿回一命
,後雖有意識,但講話不是很清楚,且肢體癱瘓。
黃生的雙親對林男提出損害賠償告訴,法官認為,黃生因車禍致中樞神經機能病變,仍受
有意識不清等重大難治之重傷,日常生活已無法自理,終身需人照顧,判決林某須賠償看
護費、護理用品費、醫療費、交通費共2650多萬元,其中看護費2098萬元,另需支付黃生
雙親各50萬元精神撫慰金。
3.新聞連結:
http://ppt.cc/oLB7
4.備註:
想問一下,聯合校方有幫黃同學申請團保嗎?怕這種團保要自己主動申請,
黃同學沒辦法和父母家長又不知道有這筆錢,有同班同學可以告知協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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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INI (124.8.139.15), 10/06/2014 20:01:10
1F:→ nangnoi: 需要夜刑者 10/06 19:59
2F:推 weirdgrape: 判太多 傻子都知該脫產 10/06 20:00
3F:→ otld: 好奇問一下 改名就不能強制執行嗎?? 10/06 20:00
4F:→ iamOsaka: 一生毀了才值2千多萬 而且還拿不到 ... 10/06 20:00
5F:推 XieXie9527: 法律就是這樣阿 10/06 20:01
6F:→ lovetweet: 名下無財產 做生意掛別人名字 找領現金的工作都扣不到 10/06 20:01
7F:→ jasonmoon: 可以強制執行阿 問題是他要有資產 10/06 20:01
8F:→ jyekid: 這種人名下無財產啦 10/06 20:01
9F:推 tboy120: 身分證字號 總改不了吧 這樣還找不到? 10/06 20:02
10F:→ ian00727: 所以保險自己要保好啊 500萬一年也不用5000 10/06 20:02
11F:推 sionxp: 都判這樣了 還想怎樣?? 法律就是這樣啊?? 10/06 20:02
12F:→ lovetweet: 應該賠不起就以命抵命吧!這樣他爸媽就會生出錢來了 10/06 20:02
13F:→ XieXie9527: 是很無奈,但就是這樣,就像六樓講的 10/06 20:02
14F:→ jasonmoon: 應該打官司的當時就要假扣押財產 10/06 20:02
15F:推 lovekangin: 假扣押還要提供1/3當擔保.. 10/06 20:04
16F:→ wqj3701: 個人造業個人擔,就算他賠不起也不該要他父親賠 10/06 20:04
17F:推 solsol: 除非他老爸錢多 之前為了省遺產稅有持續轉移財產 10/06 20:05
18F:推 unlock: 他名下不一定有財產 假扣押也沒用 10/06 20:05
19F:→ kivan00: 已脫產了吧 10/06 20:05
20F:→ lovetweet: 但其實有些犯罪人父母有錢,可預期數十年後有遺產繼承 10/06 20:05
21F:→ solsol: 不然就只是帳面上的債權 要不到 10/06 20:05
22F:→ lovetweet: 但是出事後父母會想辦法弄到其他兒女,但要保有衣食無虞 10/06 20:06
23F:推 cashliu: 是脫產的問題...法院也知道討不到錢,送你一個紙上公道 10/06 20:06
24F:→ lovetweet: 於是沒財產卻可吃喝玩樂 沒財產卻可住豪宅開名車 10/06 20:07
25F:推 Syffence: 立個犯罪者脫產防治法不就好了 還是多數黨有原因不肯立? 10/0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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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ONINI (124.8.139.15), 10/06/2014 20:12:15
※ 編輯: MONINI (124.8.139.15), 10/06/2014 20:15:35
26F:推 jeff21115: 沒錢也不能抓去關 現在刑責還挺輕的嘛 10/09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