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租賃] 中正路徵室友
時間: Fri Feb 11 20:53:56 2011
☆我要:二房東租賃情報
☆地點:苗栗市恭敬路43號(近大千醫院,走路至聯大約10分鐘)
☆承租期限:至100學年度止
☆租金收費:
每月1,500↓,合得來的室友可議。費用不包含(水/電/瓦斯/網路),冷氣獨立電表,
水電瓦斯均擔(水電瓦斯兩個月約1000元),網路與使用者均擔。
☆租賃說明:
格局:雙人雅房,室友以能尊重彼此生活習慣者佳。
坪數:約3~4坪
隔間 (水泥/木板):水泥
☆設施說明:
有對外窗戶採光佳,含冰溫熱飲水機、衣櫃書桌椅、車庫、洗衣機、數位電視等,
其他配備詳見紀錄表:
國立聯合大學房東房屋招租教官(輔導員)訪問紀錄表
http://203.64.173.77/~stuaffairs/san02/san02/rental_doc/NO.232.pdf
☆有圖有真相:
☆聯絡人 (請附上詳細聯絡方式):請丟水球
※ 編輯: Morphea 來自: 175.180.182.14 (02/11 21:01)
1F:→ yanginru:你最好確認二房東沒有不當得利的情況..還有看好合約內容 02/13 07:59
2F:→ yanginru:不然你違約又被求償...你就有得哭了! 02/13 07:59
3F:噓 korile256:這房東超不負責任的 02/13 23:03
樓上請注意網路平台發言,妨害房東名譽或造成其損失,若究責需承擔民事、刑事責任。
※ 編輯: Morphea 來自: 175.180.65.45 (02/14 20:26)
4F:→ yanginru:如果是事實而且是可受公評的事項!是可以評論的!!!!! 02/15 11:58
5F:噓 kiyoe:為什麼不能噓阿? 02/15 20:39
先了解什麼是可受公評之事再來說吧。並不是照你自己的想法去解讀字面上的意思。
雖若為事實者不罰,若對方提告,上述文章證據清清楚楚,被告卻要舉證此事為事實。
拿的出證據,你雖贏得官司也得不到什麼;拿不出證據的話,只是找自己的麻煩。
之前著名的攝影家林英典,樓上要來公評一下嗎?
6F:噓 korile256:他之前說會把他堆積的垃圾拿走 也沒有 還騙我們有兩間 02/15 21:32
7F:→ korile256:浴室 結果一間不能用 還有很多 我都不想講了 02/15 21:32
8F:→ korile256:總之不推薦 02/15 21:34
有向房東反應、找房東來現場解決?兩位房東都找過了?溝通兩次以上房東還不處理?
況且房東應該退你下學期住宿費了,那為什麼房東跟妳能在開學前處理好這件事?
9F:噓 sfking:如果造成名譽損失的原因是自己的行為 又急著告人 02/19 04:32
.......李家同指出,有些網路文章條理不清楚、邏輯思考不清楚,「學生看多了這種文
章思考能力會變得非常差」,請多讀法官判決文,少看些漫畫。
10F:→ yanginru:什麼可受公評?這與公共利益有關,或者發表自身租屋購買 02/25 01:29
11F:→ yanginru:之心得文章只要如實陳述,無誇大等等事情,皆符合憲法言 02/25 01:29
12F:→ yanginru:論自由之保障,得不到什麼嗎?你確定嗎?你不知道可以反控? 02/25 01:30
13F:→ yanginru:256發表房東之前的事實,加上其個人評論,看無違法之事實 02/25 01:31
14F:→ yanginru:李家同先生的言論很高尚?他怎麼一天到晚在道歉發言失當? 02/25 01:32
15F:→ yanginru:如果256被告人記得找我..我會讓你知道可以得到什麼. 02/25 01:33
16F:→ yanginru:多讀法官判決文?我是很不少了..你有看很多嗎? 02/25 01:34
17F:噓 yanginru:還有原PO連誰是我還是256講不推薦都搞不清楚對象..... 02/25 11:33
好啦好啦,小律師你贏了啦,你高興了嗎?沒要租就別來亂!也不要亂丟水球。
思慮邏輯根本不清楚。
李家同比你所說的最高法院的法官、還有律師考及格的人還來的有貢獻吧。
你根本只看到鄉民對其言論就在那邊起鬨,完全沒有自己的想法意見,可悲。
其次我搞得很清楚,我還知道256是讀118的咧。
※ 編輯: Morphea 來自: 203.64.183.198 (02/25 20:36)
18F:噓 yanginru:他有沒有貢獻?歷史會判定!至少現在他常常失言!!!!我起鬨? 02/25 21:23
19F:→ yanginru:看到你這種法學素養有待加強的人在那邊用法律亂放話的人. 02/25 21:24
20F:→ yanginru:看不下去你的那種嘴臉啦!!我當然沒要租!租了還真是倒楣阿 02/25 21:24
21F:噓 yanginru:看到還是在噓一下好了....真是不噓不爽快... 02/25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