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rry800722 (小尹)
看板NUU_Talk
標題[遺失]手機遺失,被撿走,對方不還,該怎麼做?
時間Fri Dec 31 10:22:27 2010
前幾天po文,不過都沒什麼下落。
昨天確定被撿到了,可是因為我沒有手機序號,所以不能報警。
最可惡的是那個撿到的人,
表面說要還我,結果把我當白痴耍了兩個多小時。
還不太想還我,真的很可惡!
還一直說要考慮要不要還我,怎麼會有這種人。
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他還幫我手機充電,然後開機。
都不接電話,等他接了之後又說那支手機很重要嗎?
我就告訴他那支手機對我很重要,然後他就說哦,他想一下。
真的很可惡,明明知道手機對我的重要性,卻一直不肯還我!
去知識加查過了,他已經觸犯到刑法的侵占罪了,
可是南苗的警察告訴我沒有序號不能查到手機位置,
而且還有點愛理不理的,我覺得這真的很不公平,
也許手機不見了是我的錯,但是被撿到之後不是該還人家嗎?
就算他要三成報酬好了,他可以說阿,又不是說我們不肯!
還一直在耍我!真的很可惡。
我想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找到手機序號?
因為盒子在搬家的時候就丟了,所以也找不到了。
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那種明知道有人撿走,
結果卻還拿不回手機的感覺,真的很糟。
現在手機是打的通的,我只是讓它限制通話,打不出去而已,還能接。
可是他只接我亞太手機撥過去的電話,其他人撥的他都不接,
而且也都要我打很多通他才勉強肯接,真的很可惡,
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這樣子到底該怎麼做?
警察的態度也讓我有點心寒,難道我們這種小市民就該自認倒楣嗎?
堅持要回手機是因為那手機真的對我很重要,
再加上我想要的是一個公平,難道手機不見就真的是自己衰,活該?
就該讓人拿去用嗎?真的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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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05.135
1F:→ HHEARTONEE:直接打給一週刊 說警察吃案 = = 12/31 10:33
2F:推 ken760627:苗栗警察 對聯大生唯一不吃案的....就是交通違規了 12/31 10:41
3F:推 sausage3025:石田三成正夯... 12/31 11:25
4F:→ cweige:電信公司查得到吧!! 找民代去~~ 12/31 11:55
6F:→ liquormania:不過沒有手機序號辦起來應該有難度 12/31 12:56
8F:→ liquormania:上面是網路報案網址 總之 也只能試看看囉 12/31 13:01
9F:→ s6414073:有HTCSense.com 直接找去他家(誤) 12/31 13:08
10F:→ liquormania:沒有IMEI碼也可以報案 警察是可以向電信公司查的 12/31 13:10
11F:→ liquormania:總之希望檢到的人不要因小失大 趕快把手機還原PO 12/31 13:12
12F:→ s6414073:掉了2支手機報案都沒下文 馬英九掉了手機半小時就找到XD 12/31 13:14
13F:推 jeffrey0507:"聯大手機哥" ? 有沒有良心! 12/31 13:35
14F:→ cherry800722:那個人表明他不是聯大的學生,不懂他到底是想幹嘛? 12/31 14:05
15F:→ cherry800722:他會接電話,但是就是一直不肯還我。真的很莫名其妙 12/31 14:06
16F:→ cherry800722:謝謝大家,幫忙我。(只能說這世界真的什麼人都有) 12/31 14:10
17F:推 st890512:他應該會用你電話撥出吧...不然幫你開機純粹只接電話也? 12/31 15:29
18F:→ st890512:怪怪 12/31 15:29
19F:→ s6414073:你在新校區遺失 他又表明他不是聯大的 這邏輯有點怪... 12/31 15:54
20F:推 wtomy5:公布手機~一人一通XD~人肉現在正流行! 12/31 16:18
21F:→ pop8445:如果你沒停用 用妳手機打出去 一定找的到人 受話方也倒楣 12/31 17:06
22F:推 kiyoe:不是聯大生 這樣就.... 12/31 17:43
23F:→ cherry800722:我的手機在遺失之後就限制通話了,所以他無法撥出。 12/31 19:02
24F:→ cherry800722:現在我已經報警了,也不期望他會還了。謝謝大家幫忙 12/31 19:03
25F:推 gn01140216:順便去申訴 警察不受理吧 12/31 21:49
26F:→ Gitangan:我大一的時候是學校的攝影機有拍到... 12/31 23:44
27F:推 ethenlin:告死他 01/01 16:05
28F:推 northfox:你可以報竊盜,打110報的話 警方就一定要受理,報失沒用 01/02 00:42
29F:→ cherry800722:他是撿到我手機不還,所以不能告他竊盜,也沒人可告 01/02 09:10
30F:→ cherry800722:因為警察說找不到他,所以告不了。真的很失望。 01/02 09:12
31F:推 mosquito520:撿到不還 侵占阿 01/02 12:37
32F:推 sausage3025:侵占是公訴罪喔 警方不能不理 01/02 13:18
33F:推 loveloser:理論上是可以告 只是沒辦法 找不到人就是了~ 01/02 14:00
34F:→ loveloser:除非對方傻傻的被套出資料 01/02 14:01
35F:噓 SkyRasheed:紅的明顯 這告訴你下次一定要記得手機序號喔! 01/02 19:06
36F:→ cherry800722:最誇張的是他還嗆說,警察找得到他在說! 01/02 20:10
37F:推 ethenlin:這什麼社會....撿到還這麼囂張喔... 01/02 20:14
38F:推 c895c06:種花電信可以收詢SD卡嗎?? 01/02 22:13
39F:推 jerryding:不知道被撿走好還是被卡車壓到好... 01/03 01:29
40F:→ cherry800722:經過我姊跟對方協調,手機已拿回來了,謝謝大家幫忙 01/04 18:59
41F:推 liquormania:不過就算拿回來 但是你已經報案了 公訴罪還是要追的唷 01/04 19:48
42F:→ liquormania:不過我是不知道妳們詳細的協調內容是甚麼就是了 01/04 19:48
43F:推 sausage3025:協調內容讓我想到石田三成正夯 01/05 01:55
44F:→ cherry800722:警察只給我報遺失而已,沒有給我報侵佔。 01/05 13:21
45F:→ cherry800722:因為找不到人,警察就說沒人可以告,只讓我報遺失。 01/05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