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ddt (璽伊姬)
看板NUU_Talk
標題Re: [遺失] 老師的筆記型電腦被偷了,請兇手盡速歸還
時間Fri Nov 21 02:23:18 2008
※ 引述《joeddt (璽伊姬)》之銘言:
: ★ 老師電腦不見了東西,請幫老師尋找,另請兇手自覺,盡速歸還。
: ☆物品名稱: ASUS筆記型電腦(學校財產)
: ☆遺失時間: 2008/11/20 17:30左右
: ☆遺失地點: 圖書館五樓(客家學院-資社所討論室)
: ☆特徵說明: 黑色的外型、內含許多老師相當重要的資料及學長姐的論文資料
: ☆聯絡方式: 客家學院辦公室、圖書館五樓經社及客傳所辦、站內信
: 原由: 晁瑞明老師於資社所討論室上課,上到四點多下課,老師的筆記型電腦
: 習慣性地放置在資社所討論室桌上(老師回家時才會收走)。
: 那之後,晁老師就和我、三位學長到一樓的客家學院辦公室找院辦小姐
: 討論事情。到五點半左右,學長姐上樓幫老師收電腦時,卻看見有一個
: 不認識的人從漆黑的討論室走出來,那時候還以為是稍早上課時,
: 管理學院學生有東西沒拿而回來拿東西,沒有想到那麼多。等進到裡面要收時
: ,才發現老師的電腦不見了,跟老師確認後就調閱監視錄影帶出來看,發現不是
: 老師的管院學生,學長姐及其他所的同學也不認識,而看畫面,那位犯人獨自一人
: 在漆黑的討論室待了三分鐘左右,而出來時手裡拿著電源線,外套內也鼓鼓的,
: 疑似藏有NB,也因此懷疑這位同學涉有重嫌。
: 事件: 由於圖書館以及客家學院的監視器皆有拍攝到這位同學的"正面",
: 且事前及事後的畫面皆完整被錄到,而且還有學長與那個犯人擦身而過,
: 犯人的樣貌穿著也很清晰,所以這名犯人被抓到也只是早晚的事。
: 雖然已經報警了,但是NB裡面有很多老師相當重要的資料以及
: 學長姐的論文資料,要是裡面資料不見,學長姐在畢業方面恐怕會出問題,
: 老師的研究案等相關計畫也會遇到麻煩。
: 所以,希望偷走這台筆記型電腦的犯人,能夠在 2008/11/24(一)的中午12:00前,
: 用各種方法,將這台NB歸還給客家學院辦公室或圖書館五樓的經社、客傳所辦公室
: 而後將不予以追究責任。
: 若超過時限尚未歸還NB,將會公布犯人的照片及事發經過的監視器畫面影像,
: 並燒錄成光碟,送至各系所辦,請各系所老師、班代指認。若發現犯人是誰,
: 將會扭送警局、嚴以法辦、不予寬待。
: 最後呼籲,若犯人有看到,請千萬不能刪除NB內檔案或重灌電腦;否則,會害到
: 很多人,而您將會一輩子良心不安。拜託!拜託!
首先要向各位大大道歉,關於內文語氣不好的情形=.=,因為我只是一昧地想快點幫老師
找回他的電腦,沒考慮到語氣會讓各位看得不舒服...真的很抱歉...。
另外先回應 mosquito520 大大關於報警的事。所上是已經報警了,但是老師考慮到,假如
嫌疑人是學生,如果有案底的話,恐怕會對嫌疑人將來發展有不好的影響。
所以老師是希望電腦能夠回來就好(當然檔案都要在=.=),不要追究。
接著回應 jacky0522 大大的問題。圖書館五樓是客家學院三個所的討論室及研究室,
平常只有三個所的學生及別的院有修課的人才比較常待在那裏(也只能走樓梯到五樓=.=)。
所以出入比較不會像二棟、三棟或行政大樓那樣子頻繁,也因此警戒心比較低,
是我們不對。
而老師的電腦這一學期以來,一直都是循著老師要回家前才叫學長姐幫忙他收起來,而這
三個月來也都沒發生事情...沒想到11/20就發生意外=.=...當然,我們也要檢討因為自己
的疏忽而製造行竊的機會...。
如在語氣上有冒犯或讓各位大大看得不舒服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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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84.136
1F:推 YenXD:已經報警 那人家就沒機會了吧... 11/21 02:41
2F:→ YenXD:已經報警又有線索破了有業績沒破績效差 怎麼可能不辦Orz 11/21 02:42
3F:→ YenXD:我猜你應該是說已經"備案"才對... 11/21 02:42
4F:→ joeddt:是備案沒錯=.=感謝YenXD大大的指正^_^ 11/21 02:44
5F:推 jacky0522:沒事..我只是要講社會險惡.人心不古.自身財產要自己注意 11/21 02:55
6F:→ yanginru:....備案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都是媒體記者警察們的自己 11/21 04:34
7F:→ yanginru:的術語!!!在法學上來說只要有司法警察知悉犯罪,而且也 11/21 04:35
8F:→ yanginru:屬於公訴罪就該依法偵查,有具體事證就該移送或函送地檢 11/21 04:35
9F:→ yanginru:署偵查起訴等等的後續相關事情...基本上...算了吧xd 11/21 04:36
10F:→ fghtgb: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都不算...就醬 11/21 08:04
11F:→ yanginru:樓上..那就是警察超級混了!!叫做瀆職..不是常態常理阿!! 11/21 10:01
12F:推 p29892:我的電子辭典也在圖書館自習教室掉了...快抓 11/21 13:53
13F:→ kysf:網路報案警察一定會處理..... 11/22 18:14
14F:→ liquormania:樓樓上 圖書館的自習室也有錄影機啊 有沒有去調出來看 11/23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