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gavo (夏卡謀)
看板NUU_Talk
標題[悶] 時薪只有七十五
時間Fri Sep 14 13:27:28 2007
前幾天應徵到了三角公園那邊的橋X皮鞋
做了兩天昨天問老闆時薪是多少
老闆:『哦?我沒告訴過你嗎?我們這邊是七十五呀!』
我:『 可是現在基本時薪都是九十五元耶 ?』
老闆:『 是喔 ( ′-`)y-~ 』
『 可是你才剛開始工作阿!我們以後會依你工作情形來做加薪的,而且我們也有
獎金抽成制度阿。』
『 如果你真的覺得薪水不滿意的話,我是建議你找別的工作啦~。』
我:『 嗯....。』
今天老闆就跟我說:『我想我們在薪水上的認知有誤會,你覺得我們的薪水沒符合你的期
望,所以我看你..今天開始可以找別的工作試試看這樣。』
┐(─_─)┌ 所以我跟我同學都失業了
至少我還領了兩天的薪水
真想去勞工局申訴他..
========補充一下=========
法定基本月薪為17280元,每月工作181小時以內;基本日薪為760元,每日工作8小時以內
;基本時薪為95元。只要是在台灣工作,即使是工讀生也適用基本工資保障。如果老闆和
員工約定的薪水低於基本工資,其工資也必須依據基本工資給付。老闆若違反可處二千元
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按照勞基法,老闆其實並沒有權利隨意開除勞工(儘管在自行約定的「試用期」內),除
非公司發生「歇業、轉讓、虧損、業務變更」的時候,或除非員工發生「暫停工作一個月
以上、對於所擔任之工作明顯不能勝任」,才可開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135.83
1F:→ braceup:後細( ︶︿︶)_╭∩╮ 09/14 13:54
2F:推 jopp80:不要做啦 ....打電話給教育部 09/14 14:24
3F:推 p0q456:推樓上 09/14 15:08
4F:推 shagavo:已經填好申訴書了 青年勞動聯盟也會幫我去中區勞工局申訴 09/14 15:17
5F:推 beggerchou:打工本來就是看的到吃不到了,這樣想會好過點 09/14 15:42
6F:推 kikitin:醫院打工也只有75而已..很多地方時薪依舊沒有調..就把只能 09/14 17:53
7F:→ metalfinally:那我就跟你說吧,苗栗不到95的很多,那些也順便 09/14 20:49
8F:推 ISnathan:所以學校的試用期也不算囉XDDD 09/14 21:09
9F:→ wafone:知名連鎖企業 EX 麥當勞 才會95 .. 09/15 00:59
10F:推 WeiLoire:真假!!你真的去申訴囉??真該死的老闆.... 09/16 22:10
11F:推 kart9510050:如果是工讀生,好像沒有所謂的基本薪資 09/16 23:53
12F:→ kart9510050:因為我有同學也是一樣的情況 09/16 23:55
13F:→ kart9510050:除非你跟雇主有書面的簽約 09/16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