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XD (Yan)
標題[轉錄](roxeman) Re: 申訴
時間Fri Jul 11 17:14:22 2008
※ [本文轉錄自 YenXD 信箱]
作者: YenXD (Yan)
標題: Re: 申訴
時間: Fri Jul 11 17:12:07 2008
您好,針對於 Fri Jul 11 15:32:23 2008 申訴之信件,茲回復如下:
一、針對問題1進行回覆
: 1.不服你判定小弟在挑釁版主
: 小弟發文向來直說
: 沒有明嘲也沒有暗諷更沒有要酸人
: 不然你問G版主他有沒有說過封鎖刪除
: 也許是小弟誤會他說的使用情形
1.你好,請問您是申訴geniusfrank還是YenXD呢?
: 你還說為何發第二篇文來酸版主
: 而不用寄信處理
2.請問是YenXD向您提出為何不寄信處理的嗎?
若是,請檢附相關信件或是水球紀錄。
: 抱歉那時候不會寄信
: 也不知道這樣要寄信處理
3.請問您的問題在哪裡呢? 並無相關規定您一定需要寄信處理
: 小弟跟G版主同時都在寫文章
: 他比小弟快發出公告文
: 小弟發完第2篇才看到公告
: G版主也是在看到小弟速度發完第2篇後馬上水球說明可以寄信處理
4.ISnathan、geniusfrank所謂寄信處理是要您詢問你不懂板規的問題,
或是要您詢問敝人水桶您的問題? 還請您釐清後回覆。
: 還有
: 為何只有你說小弟在挑釁
: 文章PO完後相信其他版主都有看到
: 其他版主都有說話
: H版主公告文中也沒有這樣說
5.敝人認為您文中內容即是挑釁版主之行為,檢附您發文內容如下:
-----------------------------------------------------------------------------
作者 roxeman (太麻里戈壁) 看板 NUU_Talk
標題 [閒聊] 版大這種文能發嗎?QQ
時間 Fri Jun 27 15:13:42 2008
───────────────────────────────────────
各位的回應是小弟發文的動力
有鑒於之前那篇這麼熱烈
所以只好再繼續發文
但是得先弄清楚什麼文可發什麼不可發
這篇文版規沒有提到
小弟也不知道屬於何種文
先發再說~版主會保護新手--->先封鎖在刪除
------------------------------------------------------------------------------
另經詢問geniusfrank板主也同意敝人看法認為您文章故意挑釁版主群
haraluya板主則因打工尚未詢問其看法
: 小組長 當時小弟不知道他誰
: 他水球小弟時也沒提到在挑釁
: 只有叫小弟自己刪文
: 無奈那時
: 不知錯在哪
: 也不會刪文
: 還趕著下線
: 想說隔天在處理了
6.此段敝人認為並無回覆之意義
二、針對問題2進行回覆
: 2.莫名奇妙水桶半年
: 同樣有人發文章
: 他當天沒被處理
: 而且他發文性質已經表明是在反諷
: 為何沒有版主出面處理
1.經查
#18PCkWUe (NUU_Talk)
haraluya板主有出面處理,並無您所述無版主出面處理情形
: 小弟發完
: 就被半年水桶加上挑釁版主的罪名
: 試問
: 挑釁版主算是重大案情嗎
2.請見
#18NzZ04R (NUU_Talk)
水桶期限依照板規,由版主自由心證。
其中內文所述第三點
-------------------------------------------------------------------------------
3.文章內容規範
酸文:
明嘲暗諷皆算,若對於任何事件有不滿的地方直說即可,無須影射或拐彎抹角。若因為酸
文而導致引戰或板眾不滿,則由處理板主自由心證之後發公告文判決,不服請於三日內向
其他板主上訴,若還是不服請上訴小組長。
另,請見文內末端
違反板規者水桶(輕微)三天至(惡性重大犯)永久。
水桶日期視輕重程度而定,並且由板主群定奪。累犯者一律一個月以上。
是否為惡意鬧板者由板主群定奪
-------------------------------------------------------------------------------
依照您的問題所述,"
挑釁版主算是重大案情嗎",您承認您的行為是挑釁版主了嗎?
三、針對問題3回覆如下
: 3.如果真的是在挑釁版主,那算案情重大,你沒有提交給版務處理,私自定論
: 這樣合理嗎
您好,三位板主皆有權利獨自執行版務
所以並沒有台端所述 "你沒有提交給版務處理,私自定論"的疑慮
對其中任一位板主執行版務有疑慮,請先向執行版務版主申訴,
若針對申訴不滿意,可逕向其他版主申訴,若還是不滿意,可洽小組長。
四、針對挑釁版主認定說明如下
您於 6/25 發表一篇文章引起爭議
作者 roxeman (太麻里戈壁) 看板 NUU_Talk
標題 [閒聊] 機械系三冠王
時間 Wed Jun 25 13:05:54 2008
內文省略 原文請見 z.16.8.4.1
發文之後立刻引起一片撻伐,
因內文並無違反板規,但是卻因表達形式引起眾人噓聲
geniusfrank板主為免戰火擴大對該文進行封鎖
然後在收錄之後進行刪除的動作
並且於
#18OWCChZ (NUU_Talk) 進行公告的動作
您並未於該公告文進行推文,或是回覆該文章的動作,也無寄信。
而後又於板面上發表新文章
作者 roxeman (太麻里戈壁) 看板 NUU_Talk
標題 [閒聊] 給個解釋吧QQ
時間 Wed Jun 25 16:51:34 2008
內文省略 討論串請見 z.16.8.4
並且一系列討論串本不該出現於板面 (不屬公開討論,純粹解答您的疑惑)
而其中 (z.16.8.4.4) geniusfrank板主已經回覆您可寄信,相信您也看到了
且geniusfrank板主也對您進行水球說明情況。
另位haraluya也對你的問題公開回至版面上相信你也看到了 (原文見z.16.8.4.8)
但你卻在度發表一篇文章 (此篇文章原文並無收錄精華,但z.16.8.4.9有收錄到原文)
--
roxeman
作者 roxeman (太麻里戈壁) 看板 NUU_Talk
標題 [閒聊] 版大這種文能發嗎?QQ
時間 Fri Jun 27 15:13:42 2008
───────────────────────────────────────
各位的回應是小弟發文的動力
有鑒於之前那篇這麼熱烈
所以只好再繼續發文
但是得先弄清楚什麼文可發什麼不可發
這篇文版規沒有提到
小弟也不知道屬於何種文
先發再說~版主會保護新手--->先封鎖在刪除
--
其中文章內容在敝人看來不是針對避免戰火擴大而封鎖後刪除的geniusfrank板主
即是針對haluya板主於z.16.8.4.8中回覆的內容
不管您是針對哪一位
您違規在先 (酸文、暗諷) 並且又開挑釁版主的先例
故敝人認為情節重大,需加重處罰以示板眾
五、總結
若對敝人針對您申訴的內容裁決尚有疑義,
敝人已經提出回答如上,尚有疑義可檢附本人針對您提出疑義回答的內容,
並且檢附相關證據 (水球、信件) 向群組長申訴。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9.9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