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homxun (糟糕!被水桶了>///<)
看板NUU-ME
標題Re: 個人作孽個人擔
時間Fri Jun 6 23:10:19 2008
※ 引述《WsKurt (C.H.K)》之銘言:
: 陳"同學",應該自己出來說清楚,不要搞得自己像被通緝一樣,
這位同學
我沒有想要牽扯過機械系
通緝犯?
我要打工
早上五點多要出門
晚上快七點到家
妳覺得我能像你們一樣
半夜還在板上
等大家回應嘛?
回到家早就已經推到爆了
: 自己要對自己做過的事負責,搞得好像機械叫你去放假消息一樣
妳PO的時候有到校園版看嘛?
我早就請人代PO了
: 讓機械蒙羞,為了機械的聲譽,請出來說清楚
把話說成這樣
真的有這個必要嘛?
這位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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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75.247
1F:→ yanginru:事情你惹出來的妳還講話這麼大聲??道歉就可以解決一切? 06/07 06:21
2F:→ yanginru:那要警察來幹麻??那我也可以把你的機車輪胎放氣,然後說 06/07 06:22
3F:→ yanginru:聲對不起我手殘就可以大搖大擺的閃人?你會接受??不可能的 06/07 06:23
4F:→ yanginru:道歉就要有反省的態度,你這樣講話讓我覺得你很嗆唷!! 06/07 06:23
5F:→ yanginru:你要打工是你自己的問題,都不是藉口。事實上機械系在ptt 06/07 06:24
6F:→ yanginru:上那段時間確實在被眾人公評,確實有損到機械的聲譽。 06/07 06:24
7F:→ yanginru:為什麼沒有必要呢??捍衛自己的名譽是天經地義的好嗎!! 06/07 06:25
8F:→ yanginru:你請人待po那又如何?那你為什麼不在發文之前好好想清楚? 06/07 06:27
9F:→ yanginru:你發文的時候多想個幾秒不是更好??少在那邊牽拖來牽拖去 06/07 06:27
10F:→ yanginru:看了很倒蛋.....根本不覺得你認為你自己有錯ˋˊ... 06/07 06:28
※ yanginru:轉錄至看板 NUU_Talk 06/07 06:29
11F:→ leehomxun:妳發文的時候多想個幾秒!不是也很好嗎?黃同學!! 06/07 08:24
12F:→ kai0807:兩位大大~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別再針鋒相對了!!大家都是 06/07 14:08
13F:→ kai0807:機械的應該要和平相處阿 06/07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