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e2687566 (Jim_Lai)
看板NUU_Electric
標題[情報] 校內工讀優先權
時間Sat Aug 23 13:12:05 2008
學雜費專區
http://www.nuu.edu.tw/Site1/index.htm
97學年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http://www.nuu.edu.tw/Site1/sourse/97072402.doc
申請校內工讀,一般而言都會優先使用擁有:生活獎助金資格的同學。
申請方式:
B、97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如下,需符合以下條件始得申請:
1、家庭年所得不超過新臺幣70萬元。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操行成績70分以上者始得申領(新生及轉學生除
外)。
3、家庭利息所得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
4、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者申領。
5、學校得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
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學期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C、申請資料:弱勢助學申請表、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D、線上申請預計於97年9月5日正式啟用可於本校首頁→校園資訊入口→「學生入口」新
版校務資訊系統→學雜費管理系統→弱勢助學申請並下載申請表,請同學提早準備相關資
料。
E、申請期間:97年9月5日至97年10月8日,請將申請表繳交至學務處課指組/進修部學
務組。
所以請同學先行辦妥相關手續,以順利取得優先工讀權利。
教育部另有:共同助學金,此為註冊費減免方案,減免金額會直接扣在下學期的註冊單上
。
各工讀單位,視其缺額決定是否招募新進工讀生。
採用不定期校園首頁公告的模式,來延攬新進人員。
申請方式 :至各工讀單位洽詢與繳交相關備審資料,經錄取後會告知在校務系統
登錄為該工讀單位之工讀生。抑或是校務系統線上申請。
同學會遇見的工讀單位:系辦、院辦工讀、宿舍幹部(住校保障權)、交通隊(住校優先權)
、勞作教育小組長、圖書館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22.239
※ 編輯: home2687566 來自: 61.225.122.239 (08/23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