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chih (hanchih)
看板NTUsoftball
標題我是生機投手 關於以上的討論串
時間Wed Nov 1 01:02:37 2006
我說明一下當時的情況
我球是拿在手上的
而我的雙手皆有碰到跑壘員
而不是右手在手套裡
由於我是從投手丘往三壘邊線移動
相信在場的人應該視線多少會遮到
不知道裁判是否有看清楚我的右手是否在手套裡
我想拿在手上觸殺應該是合法的
以下為2006年中華慢壘規章
合法觸殺(Legal Touch)八、8.(2) p37
跑壘員或擊跑員未踏到壘包時,被確實掌握球的防守球員觸殺成功,稱為合法觸殺。如果
球在手套中跳動,或被跑壘員、擊跑員碰落,則表示防守球員未能確實掌握球。確實掌握
的球才可以使跑壘員、擊跑員出局。但是故意衝撞防守球員的持球,將造成妨礙守備。
合法接住(Legally Caught Ball)
並非借助帽子或其他外物,而直接接住擊出或傳出之球,並且確實掌控在"手掌或手套"中
,稱為合法接住。
封殺狀況時,守備員以球觸跑壘員,或是在跑壘員到達被迫前進的壘之前,持球踏壘,均
造成跑壘員被封殺出局。在跑壘員已觸踏封殺狀況的壘包以後,不論是因為任何原因,只
要該跑壘員有向原壘方向退返動作時,視為封殺狀況仍然存在。
由於我確實是兩手都有"推"到跑壘員
所以在當下我的情緒才會這麼激動
在這裡說聲抱歉
裁判的判決的確是場上的權威
比賽也因此才能順利進行
至於投球過低的問題
本來就是要預防投手是平行
甚至刻意的把球"砸"入好球帶
一般的比賽都應該自動會判過低
投手規則
投出之球的拋物曲線弧度,其頂點離地面應至少1.82公尺,至多不超過3.65公尺
建議以後可以在秩序冊裡詳細說明規則
也可以讓比賽的隊伍做為依據
我想這樣的判決才會讓人徹底心服
否則我們也無從得知裁判是以什麼依據來判決
在許多的體育網頁裡我想都會有相關資訊
另外補充一點的是
棒球也好 壘球也好
一個判決會影響之後的賽況
關於裁判說的
若真的出局 之後的安打能然可以拿分 結果不會有改變
我無法同意這樣的說法
球賽是瞬息萬變的
誰也不知道另一個未來會是什麼樣子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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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7.192
※ 編輯: hanchih 來自: 59.117.7.192 (11/01 01:08)
1F:推 geniuswang35:是啊..就像壘上有跑者和沒跑者是一樣的道理 11/01 01:09
2F:→ geniuswang35:心裡難免都會有所影響的好嗎 11/01 01:10
3F:推 geniuswang35:不知道裁判是在哪方面有所資深.......是板凳嗎 11/01 01:12
4F:推 rc0130:球賽本來就瞬息萬變!!有可能安打 也有可能三振!! 11/01 01:12
※ 編輯: hanchih 來自: 59.117.7.192 (11/01 01:17)
5F:推 skywalker353:那個當了十年裁判的過來看規則阿 11/01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