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dababy (panda)
看板NTUot93
標題[公告] 服務課
時間Thu Aug 31 20:55:36 2006
國立台灣大學職能治療學系
課程名稱:職能治療學系服務(三)
課程編號:40900030
學分:必修,0學分
授課教師:林克忠、毛慧芬、吳錦喻
課程目標:
1. 養成學生負責、自律、勤勞、服務與互助合作之美德。
2. 從事職能治療專業相關之校外服務。
課程內容:
1. 台灣職能治療學會會務工作之協助
(1) 服務日期及時間:2006.9.1-2006.12.31,詳細時間與服務內容,請與學會邱玉
惠秘書或陳怡雯秘書聯繫。
l 學會預計於2006.9.17召開年度會員大會,九月初起有較多可讓同學服務的會務,
如果同學時間許可,可於開學前藉由協助學會會務,快速累績服務時數。
(2)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9號5樓之三
(3) 電話:02-23820103
(4) 網址:www.ot-roc.org.tw
(5) Email:
[email protected]
2. 台北市心生活協會會務工作之協助
(1) 服務日期及時間:2006.9.25-2006.12.31,詳細時間與服務內容,請與協會祕書
聯繫。
(2) 地址:105臺北市基隆路一段28-2號
(3) 電話:02- 2742-0302
(4) 網址:www.enpo.org.tw/www/heart/
(5) Email:
[email protected]
3. 注意事項:
(1) 必須事先與會務工作人員聯繫並確認服務之時間與地點,如因故無法依約定時間
執行服務工作,請儘早告知會務工作人員,以便另作安排。
(2) 服務總時數須累積達18小時。請將每次服務情形登記於服務時數紀錄表,並於每
次服務離開前由學會或協會秘書蓋章以資證明。
(3) 服務時數紀錄表請於2007.1.7前繳回給吳錦喻老師。
評分標準:
1. 依服務熱忱、負責任、準時等表現評定分數。
2. 服務時數未達18小時者,必須重修。
3. 因故不能出席者,需以書面請假方式向學系辦理請假手續(如果是事假請於三天
前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缺席者以曠課論。
4. 凡請假者除公假外,其他請假均需以同時時數於當學期內補作,未補作之時數以
曠課論。
5. 曠課者每次扣學期總成績三分,每學期曠課達五次以上者,該學期成績以不及格
計算之。
另外
還有一張表格
我會連同以上說明寄給大家
請大家收學校信箱
就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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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22.124
1F:推 goodydoe:俐君OK 09/08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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