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snail (早睡早起身體好)
看板NTUot91
標題[公告] 送舊請款注意事項
時間Mon Apr 14 08:52:57 2003
1.若單次請款金額可能超過
五百元者,需預請,向組長詢問是否要買,
組長及總召皆同意後始可採買。
2.發票、收據、估價單皆要蓋
店章
3.請在拿到發票、收據、估價單後,立即在其上
標明日期、支出項目,
以便日後登記。
謝謝大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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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