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paul23 (名不見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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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都更] 大學新聞社要列入協辦嗎?
時間Wed Jun 15 21:37:51 2011
618 拒絕強徵強拆條款 社區聯合行動 採訪通知
「都更惡法25-1&36,強拆頭獎到你家」拒絕強徵強拆條款 ‧ 社區聯合行動
時間:6/18(六)早上十點
地點:忠孝東路五段(永春捷運站五號出口)
新聞聯絡人:彭龍三0910-302513 陳虹穎0911-713482
活動說明:
日前台北市市長郝龍斌向媒體表示,將援引都市更新條例
第36條,經實施者(建商)申請,政府將協助建商針對士林
文林苑「釘子戶」進行警力編派,於8月動用公權力強行
拆屋趕人。一旦都市更新條例36條強拆條款惡例一開,未
來所有被劃入都市更新地區的住戶,就算面對的都市更新
條件再不合理、遇到的建商手段再惡劣,也都沒有拒絕的
權利。因為就算過程中一再表示不同意都市更新,終究能
夠被強制徵收、強制拆遷。不下十數次的陳情、協調會,
也都只是協調到你同意!
根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資料,截至99年12月31日止,光是
台北市,依都市更新條例劃定都市更新地區(單元)高達
700處(市府劃定230處,申請自劃470處),縱使經過審議
通過、已核定實施有104案,但已完工僅有26案,正式開工
、仍施工中的有26案。從上述案件統計資訊反映出兩個真
實問題:
一、就算已經審議通過的都市更新案,仍有52案尚未能開工,原因理由何在?
各種因都市更新引發的爭議未解、協調未果啊!更遑論
還未審議通過、卻已因都市更新利誘而被搞得四分五裂
的五百多處社區!
二、難道面對前列尚未能開工的52案都市更新爭議社區
,往後都要動用都市更新強徵(§25-1)、強拆(§36)惡法解決嗎!
市民們要受到自己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威脅政府、動用強拆
強徵條款威脅,那民意代表還選來幹嘛?這樣的政府機關
與民意代表,真的是在反映民意、為普羅大眾謀居住福利嗎?
我們想問:難道面對都更過程中,資訊不透明、操弄估價
甚至流氓混混威脅,居民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難道陳情與協調會,都只能在「非都更不可」的前提下
,討論房子坪數給多給少、房子車位給哪裡的問題?
難道我們沒有選擇繼續在低矮透天厝、悠哉安心住下去的
權利?難道只有高層住宅大廈才能給都市未來願景?
難道只有整體向上抽高的都市發展,才能幫助大台北地
區市民防震防天災嗎?
面臨民情無法上達的困境,六月十八日上午十點的記者會
上,永春社區與士林王家居民將於忠孝東路五段重新開幕
的「都更獎券行」前面,共同站出來守護自己家園,要求
政府主持公道,不應夥同建商聯合將現行都市更新體制面
問題,推卸責任至少數都更難民身上。與此同時,身體氣
象館將出動「台北野人都市」滾動人體行動裝置,以「發
展主義下的壓迫下盲目滾動的人生寫境」,行動支持居民
捍衛家園的宣言主張。
據此,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合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 「
藝術介入社會」課程,於六月十八、十九日,以「宅運動
特展:是誰搞的大風吹?」主題,由聯盟、政大學生與身
體氣象館,推出共計十組作品,共同探討都市發展過程中
,引發各種居住與人權問題。動靜態活動包括:都更彩券
行、永春社區走走、都更機車行公文大展、都更大富翁、
有人住、「台北野人都市」人體行動裝置、小G掰的Life
Flash、遊民「家?」攝影展、ONE WAY...等作品。以軟
性藝術形式為城市居民的堅強抵抗,一同控訴「只向錢看
、泯滅人性的金權都市更新,不是我們要的未來」!
我們呼籲:
總統馬英九先生,請傾聽底層老百姓民意,廢除都更惡法
第25-1 、36條,與弱勢人民站一起、保障人民居住權利
並徹底檢討現行都更問題。
台北市市長郝龍斌先生,請為了台北市更進步民主的都
市發展未來,勇敢向前踏一步,廢除都更條例36條北市
府補充規定,還給我們居住自由的權利!
我們訴求:
一、台北市政府切勿使用強拆條款幫助建商掩蓋都更問題
二、台北市政府郝龍斌市長立即廢除為建商量身訂造「臺
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
三、立法院廢止都市更新條例25-1條和36條
四、資訊透明‧公民參與‧審議過程效法國會公開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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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96.113.114
1F:推 luciahuang:同意加入協辦118.165.176.167 06/15 22:35
2F:推 travisbarker:我覺得可以 123.194.176.57 06/15 22:45
3F:推 itschris:盲動一下啊ㄏㄏ 140.112.239.80 06/16 14:02
4F:→ paulpaul23:下次碰面會跟大家說明 140.112.245.13 06/19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