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zing (可惡的木馬!)
看板NTUniNews
標題【論述】教育部「企業實習方案」將加劇就業不穩定
時間Fri Mar 27 15:26:25 2009
※ [本文轉錄自 NCCU_SEED 看板]
作者: mazing (可惡的木馬!) 看板: NCCU_SEED
標題: 【論述】教育部「企業實習方案」將加劇就業不穩定
時間: Fri Mar 27 15:23:48 2009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聲明20090327】
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8592107.html
病急亂投醫 劉內閣「救失業率」導向政策又一樁!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方案」 將成加劇就業不穩定元凶
近日媒體報導劉內閣「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將推出「大專畢業生至企業
實習」方案,編列高達120億以上預算,由各大專院校調查畢業生意願及就業走向,為95
年至97年間畢業、目前仍待業中的學生媒合到各私立企業為期一年的實習機會,而一年中
月薪22,000及勞健保費全數由政府負擔。然而,根據歐美國家「實習制度」以及國內「產
學合作」的經驗,我們認為:
這項計劃只是劉內閣秉持「政府挺企業」送給企業的大禮,
長期卻將助長青年的不穩定就業危機!
一、「實習」身分保障闕如、惡化青年勞動者遭剝削處境
我們深感憂慮此項計劃將導致青年「
以實習身分作正式工作、成為免費可拋的勞動力」,
進而如同人力派遣制度一般,加劇就業不穩定的現象。環顧歐美經驗,「職場實習」十幾
年來從不成文的規定逐漸演變為「學經驗的必經之路」,對勞動市場產生可觀的惡性影響
:雇主競相以「實習」取代正式聘用的勞動力,於是不只青年要取得全時、正式聘用的不
定期契約工作愈加困難,連帶也使各種「低薪」甚至「免費、無償」的實習機會氾濫。
美國華爾街日報便報導:在經濟危機中,企業對實習生的需求逆勢上揚了10%,許多父母
為了協助孩子取得實習經驗,甚至不惜自行出錢「買」一個實習機會!在德、法等勞動保
護較完善、解雇規定嚴苛且聘用成本高的國家,實習生則給予雇主不正式聘用年輕新進員
工的藉口 ─ 法國2005年「微薄就業世代─反實習運動」的發起人之一便形容她在畢業後
一連作了八份的實習工作,「儘管每個雇主都對我的工作表現滿意,卻沒有人願意給我正
式合約」;瑞士的調查則顯示有75%有實習經驗的大學畢業生要在畢業滿五年後才能找到
全時、穩定、不定期契約的工作。
在勞動保護完善歐美國家尚若如此,在勞資關係極度不對等的台灣,如何能不擔心「實習
」制度的引介將產生更不利的效應?若「實習」大門一開,恐怕將打開企業罔顧勞基法的
方便門,如同人力派遣制度一般,加劇青年不穩定就業的現象!
二、變相鼓勵資方「汰舊換新」 產生嚴重排擠效果
更嚴重的是,台灣對於解雇的限制遠不如歐美嚴苛,一但政府願意掏錢為企業負擔「實習
生」的勞力成本,恐將在勞動市場上產生排擠效應,鼓勵雇主變相裁員、逼退年長的員工
,以換取更多免費的替代勞動力!
雖然在施行細則中立法者考量了裁員可能,而提出「須與愛心企業合作」,「進用實習員
總數不超過員工數30%」,「計劃期間不得人力總數減少」,但我們還是得重申:在台灣
不對等的勞資關係下,資方如果執意要逼退原有員工以降低成本,勞方只能等著挨打!
事
實上我們已經聽聞相關企業,打算以「逼退一名資深員工、增加五名免費實習工作機會」
的惡劣方式減低勞動成本。
至於在實習生勞動身分的保護方面,本方案設定教育部以及大學院所為監督實習生權益的
單位,更顯得天真 ─ 試問,就算的確證實了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有受剝削之情形,教育部
與大學有何權力加以開罰懲處?過去兩年來,本聯盟透過對高職「產學合作專班」的調查
,發現建教合作制度往往助長對年輕學生的勞力剝削。
而既然肯定了實習生與實習機構之間是「僱用關係」,就應該由勞政機關主管實習期間的
權益,並賦予實習生(事實上就是受雇勞工)申訴的權利。
治本之道,更是直接取消「實習
生」的名義,直接定義其為正式的勞動雇用關係,直接試用勞動相關法令,從而使勞雇雙
方都能對契約關係中的權利義務更加警覺、清楚份際。
三、鉅額圖利私營企業 全然漠視非營利機構
最後,本計劃嚴格限定實習單位為私人企業及醫療托育院所,更讓人深感不解。既然要花
納稅人的錢促進就業,為何此補貼僅及於私人單位?若要將錢花在刀口上,政府應該開放
公部門以及第三部門的實習機會,使畢業於政治、社會、人文科系的青年也能獲得適才適
所的實習機會,用行動促進社會的改變。
總之,「大專畢業生職場實習方案」設計明顯承繼劉內閣「三挺」原則,一面對企業不求
回報地送大禮、一面要求勞工順應企業的營運邏輯。我們強調:和諧、互惠、平等的勞資
關係和穩定的保障,才能激發優質的勞動產出,因此政府不應該站在企業身後大放利多,
卻任憑弱勢勞工與青年在勞力市場中載沉載浮、互相殘殺。因此,我們反對盲目補貼的「
職場實習政策」,並針對現階段因教育部計畫中所刻意創造出的模糊地帶,所造成可能難
以挽回的負面後果,提出幾點明確訴求:
1. 與其每年花費超過百億補貼企業,讓企業提供青年一個未來不明確且缺乏保障的就業
機會,我們嚴肅呼籲由政府與國公營事業直接提供長期、穩定的工作機會,更能健全勞動
體制穩定性與安定性!
2. 若真要以實習包裝補貼企業,我們強烈要求須取消曖昧不明「實習生」名稱,明確定
義為受勞基法保障的勞雇關係,確保接受補助企業承認「實習生」即「新聘正式員工」,
其勞動契約為不定期,才能保障政府補助期滿後實習生(新聘員工)工作權。且政府不應全
額補貼薪資,企業應負擔基本薪資,再由政府補貼至過去三年大專畢業生平均薪資水平。
3. 對於申請此計劃的企業,應該嚴格控管裁員幅度,規定申請計畫前一年內未有裁員動
作,申請後一年內亦不得有明顯人力減縮。
4. 將第三部門 (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以及公部門列入就業補貼機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217
※ 編輯: mazing 來自: 61.216.7.217 (03/27 15:24)
※ 編輯: mazing 來自: 61.216.7.217 (03/27 15:25)
※ 編輯: mazing 來自: 61.216.7.217 (03/27 15: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