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iahaka (吳秀)
看板NTUniNews
標題Re: [主張]社辦空間
時間Tue Apr 29 23:51:03 2008
用回的好了。
※ 引述《stu90006 (打不死的熊在4/2(三)舉行)》之銘言:
: P1
: 我們的主張:
: 一、活動中心管理辦法已經成立的狀況下,不應再增列社團契約書,
: 否則僅只是影響社團權利及學生權益。
: 二、契約書不可以侵犯社團基本權利,但因為擁有社團內公物,
: 於是應訂定保證書,讓公物賠償得以落實。
: 三、假若校方真要強行通過此契約書法案,
: 我們認為也應召開社團大會,否則此法案應無任何強制性。
不知道你們預期什麼樣的會議場面,
在所謂最後關頭之前,我個人非常prefer和平。
所以我會建議第一條後面「否則」的部分拿掉、
「不可以」改為「不應」
(社團內→社辦內)
我們或許都過度緊張了,
活動中心管理組那裡大概還沒預期到衝突的可能,
(廖哥的突擊檢查老實說,
我認為他只是想在週三會議之前統計出未使用的社團空間而已
不太可能是「惡意」。 )
所以我會建議大家一開始帶著協商的心情去就好
有狀況再說。
另外,活動中心管理辦法第二條(?)有寫到包含社團辦公室。
然後是紙本的保證書希望可以印出來參考,
上面除了保證物品損毀賠償之外,可以附上活動中心管理辦法中的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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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84.137
1F:→ Honiahaka:還有,一開始我們要討論會議記錄的文字問題,我有準備。 04/30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