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chy1009 (以自己方式去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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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學分1/2不及格退學規定」問卷調查統計表 95.5.18.
時間Fri Aug 11 11:49:20 2006
維持 累計 其它意見
1010中文 *
1020外文 *
1030歷史 *
1040哲學 *
1050人類 *
1060圖資 *
1070日文 *
1090戲劇 *
2010數學 *
2020物理 *
2030化學 *
2040地質 *
2070心理 *
2080地理 *
2090大氣 *
5010土木 *
5020機械 *
5040化工 *
5050造船 *
5070材料 * 學生第一次不及格時,應通知家長
6010農藝 *
6020生工 *
6030農化 *
6050森林 *
6060動科 *
6070農經 *
6080園藝 *
6090獸醫 *
6100農推 *
6110生機 *
6120昆蟲 *
6130植微 *
3020政治 *
3030經濟 *
3050社會 *
3100社工 *
4010醫學 ◎ 2/3或累計二次1/2(不分身分)
4020牙醫 *
4030藥學 *
4040醫技 *
4060護理 9票維持,9票累計
4080物治 *
4090職治 *
7010工管 * 有二位老師建議取消1/2退學規定
7020會計 *
7030財金 *
7040國企 ◎ 累計二次1/2(不分身分)
7050資管 *
A010 法律 *
7030財金 *
7040國企 ◎ 累計二次1/2(不分身分)
7050資管 *
8010公衛 *
9010電機 * 應該給學生一次犯錯可以改的機會,才是教育的理念
9020資工 *
B010生科 *
B020生技 ※ 1/2退學(不分身分)
維持現行規定 較接近維持
現行規定者 累計二次1/2(特種生2/3)不及格退學 平分秋色者 合計
24系 1系(※) 26系 2系(◎) 1系(護理) 54系
已修正條文
第二十七條 學生已有一學期修習學分總數達二分之一不及格,之後有另一學期修習
學分總數逾三分之一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第二十八條 僑生、外國學生、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領有殘障
手冊之視障、聽障、語言障礙及多重障礙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及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
之大學運動績優學生,已有一學期修習學分總數達三分之二不及格,之後有另一學期修習
學分總數逾二分之一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備 註 說 明
1. 因成績因素退學之標準,給學生多一次機會,亦可使許多教師較能依學生之實際
狀況評定分數,不必因擔心給不及格導致學生退學而給予同情之及格分數,或私下給予補
考。或申請將不及格成績更正為及格成績。
2. 教務處於學生一次達二一不及格時即發函通知學生家長及就讀學系,提醒監督。
若學生不知警惕,第二次逾三分之一不及格時,即令退學,則係該生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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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4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