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chy1009 (一壺清酒一束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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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版漢生病賠償 上限118萬
時間Thu Feb 16 01:23:11 2006
【聯合新聞網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跨部會議昨天審查通過「癩病賠償條例」草案。全國符合賠償的對象約三百餘人,
依被強制及隔離的年限,最高將獲賠償一百一十八萬元,並可獲回復名譽,讓他們不再被
歧視。
癩病即漢生病,俗稱痲瘋病,這項賠償條例草案,是鑑於過去國人對於漢生病患的歧視,
特別是日據時代,對漢生病患採行強制隔離措施,立法院目前有多個賠償條例版本,行政
院跨部會議昨天端出最新的院版,預定近期內送院會討論通過。
這項草案的賠償方式,是依病患被隔離的時間不同,而有不同賠償標準。
基礎賠償金額定廿萬元,自民國卅四年起至七十一年止,如被強制隔離一年就加三萬元,
在解除被強制隔離期間,每年加兩萬元,最多累積可達一百一十八萬元。完成立法後,將
由政府編列預算,依法予以賠償。
政務委員傅立葉指出,此案賠償與樂生療養院是否拆遷,是不同的議題,純粹是站在人道
立場來考量,也可實質幫助痲瘋病患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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