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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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 勞退新制再變朝野有共識無結論
時間Tue Jun 8 09:30:58 2004
2004.06.08 中國時報
勞退新制再變朝野有共識無結論
黎珍珍、陳嘉宏、蕭旭岑/台北報導
「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法再轉彎!親民黨和無黨聯盟反對
勞退新制對舊年資「只保留不保障」的設計,上周五朝野協商
破局。朝野昨天再上協商桌,初步達成共識,新制上路後,雇
主必須按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年資雖無法
併入新制、隨勞工離職而轉移,但將保障在職勞工的舊制福利
不受影響。
不過,這項協商結論目前只有國民黨立委侯彩鳳簽字。親
民黨協商代表、全國總工會理事長林惠官表示「等民進黨團和
台聯先簽再說」。代表企業界的全國工業總會今天將拜會立法
院長王金平與朝野黨團,主張逐年提撥二%、四%、六%,並
由企業設立基金專戶管理。勞工和企業團體激烈拉鋸,勞退條
例修法變數叢生。
民進黨昨晚舉行黨政協調會報,對勞退條例新的協商方向
未多做討論,但財政部堅持應在勞退條例中增列「日出條款」
,限時修正所得稅法,規定勞工一次領取勞退金時必須課稅,
以防稅基侵蝕。
上周五朝野協商勞退條例修正草案,商定勞工退休金改採
「可攜式個人帳戶」,勞工換頭家,帳戶跟著走。但除非留在
原單位,否則一旦換了工作,新法實施前的舊年資將不計入,
也就是所謂的「保留不保障」。林惠官和無黨聯盟立委高金素
梅認為,不保障舊年資的新制等於「原地踏步」,兩人均未簽
字,要求重付協商。
林惠官和高金素梅昨天上午和親民黨團幹部一起舉行記者
會表達立場,質疑不保障舊年資的新制將使八百萬勞工全部一
夕成為「社會的新鮮人」,過去九成以上未依規定提撥退休金
的企業反而得以藉此「就地合法」。親民黨團建議由政府發行
「認可債券」,保障勞工舊年資,採分期攤提來降低對企業立
即的衝擊。
情勢生變,國民黨立委楊麗環中午臨時將勞保條例協商改
為勞退條例協商。朝野經一番討價還價,提出第十六條第一項
協商文字,要求雇主對選擇適用舊制、保留舊年資的勞工,繼
續依勞動基準法,按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
作為支付退休金之用。
林惠官對這新的協商結論表示「不滿意,但勉強接受」。
他指出,保障勞工最好的做法應是「附加年金制」,但這項提
案在審查會中因執政黨反對而胎死腹中。昨天的修正方向雖然
仍有缺失,但讓現職者的舊年資獲得保障,同時明訂了雇主五
年內足額提撥的責任,勞工至少可以依此規定,於勞退金監督
委員會中嚴格監督把關,算是「跨出了一小步」。
聲援勞工的國民黨立委侯彩鳳、楊麗環、朱鳳芝昨天搶先
拜會王金平尋求支持,但王金平態度較為保留。他認為,此事
也要聽取工總的意見,看工業界在現實上會面臨什麼困境。若
依協商共識通過,資方不但新制的錢要付,舊制的也要付,「
會不會負擔不起」?畢竟「錢不會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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