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psam (我是山姆)
看板NTUmed91
標題道理不是這樣講的
時間Tue May 23 21:14:19 2006
印象中
只要新聞提到說某人違反某條某法被判某刑或某罰
之後出來抗議法律不合理
這種事的時候
就會有人義正辭嚴說
他如果覺得法律不合理應該先想辦法去改法而不是先去違反他
這個說法我也同意
同意的背景是相信這些抗議者之所以抗議
單純只是因為他不小心犯了這個法
不過這義正辭嚴的說詞
我認為適用性太狹窄
或說根本不實用
沒有酒駕肇禍怎麼會規定酒後不得駕車?
沒有托拉喀輾死人怎麼會有行車紀錄器?
沒有公車肇禍怎麼會有40km/h速限?
沒有醫療過失怎麼會有醫療責任險?
我的意思是說
還是要談道理嘛
不要一直想依法行政嘛
有道理的修法管他背景是什麼
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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