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gls (summer wind)
看板NTUmed88
標題[公費公告]有關舊制(93年以前畢業公費生)轉新制,自94.10.21起停止
時間Mon Oct 24 16:39:17 2005
系辦代post衛生署公告郵件如下:
From: 行政院衛生署
Sent: Monday, October 24, 2005 4:02 PM
Subject: 有關舊制(93年以前畢業公費生)轉新制,自94.10.21起停止適用
修正後之「行政院衛生署公費醫師分發服務作業要點」,業於94年10月19日公告,
因第15點關於適用對象,僅「自94年起畢業之公費生」,
故自94年10月21日起(公告日起第3日=修正後作業要點之施行日),
不再受理舊制(民國93年以前畢業公費生)轉新制(行政院衛生署公費醫師
分發服務作業要點)之申請案件。
請轉知所屬單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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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