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ingsky (星空)
看板NTUfin01
標題[民概] 簡明六法
時間Fri Jan 9 20:50:51 2009
*簡明六法
(日)六法──憲法、民法、刑法、訴訟、行政、商法 (民商分治)
(台)六法──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法
保護私有財(價值觀念)→與共產不同
民法發展
羅馬法時期──人、物、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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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民法──人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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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日本法
德 民法──總則 財產法 身分法 (列出總則綱領)
But:財產與身分法的原理原則不完全相同
故總則並非全適用 (注意適用對象)
ex.代理──財產行為:由本人授權可代理 (有權代理)
身分行為:不適用
撤銷──財產行為:溯及施行效力
身分行為:往後施行效力 ex.結婚、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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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法主要習自德、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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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1.194.124
1F:推 ivria :它是第一堂課筆記2 01/09 20:55
2F:推 abac2244 :感恩啊!!!雖然還沒有讀的慾望,但先推!!! 01/09 22:08
3F:→ elenuial :謝謝你們 01/0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