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123 (小猴)
看板NTUeducation
標題[請益] 想請問有關抵學分的事宜
時間Wed Jul 14 15:00:58 2004
本來我想拿教程的課去抵自己所上的選修
可是我今天看到了一條法則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第 四 章 修業年限、成績、學分
第十五條 學生修習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及學分數,
包括其在主修、輔修系(所)外加修之科目及學分,不計
入主修系(所)畢業應修學分數內。但放棄教育學程之修
習者,不在此限。
這代表著我不能抵自己所上的選修了嗎??
是否能幫我解決疑惑~~~謝謝
想快快把教程修完畢業的研究新生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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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23.5
1F:→ igzoo:看起來是不行 140.112.70.43 07/14
2F:推 lpyd:27學分必修是不能扺的... 218.166.207.5 07/14
3F:推 Ivan123:不是26學分嗎~~這樣勢必要三年了 唉~~ 218.161.23.5 07/14
4F:推 HPJC:不是放棄教育學程就可以抵了嗎 XD 202.3.186.252 07/14
5F:推 Ivan123:不要啦~~好不容易考到 218.161.19.205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