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ehsgg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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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七牙比賽報名
時間Tue Jan 24 01:09:09 2006
2月11號要完成報名
所以請儘早決定名單~~謝謝
以下是規則
籃球競賽規則
一、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5年3月11號至12號
二、 比賽地點:北醫室外籃球場、北醫體育館籃球場
三、 競賽辦法:
(一)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籃球國際比賽規則。
(二)比賽用球:Nike500室外籃球,Nike2000N-Touch室內籃球
(三)比賽制度:
(1)預賽分兩組,上一屆一四名一組,二三名同一組,分組循環。每組
前兩名晉級四強,分組第一對上另組分組第二交叉對戰晉級決賽。
(2)雨天賽事改於室內體育館進行,改為去年冠軍為種子隊,其餘六隊分開抽籤,
進行單淘汰,唯冠軍隊與亞軍隊伍分邊。
(3)冠軍戰將於北醫體育館籃球場進行。
四、注意事項:
1.每隊可報名18人,每場登錄上場12人。
2.各球隊請於既定比賽時間前20分鐘,完成球員檢錄與登錄。
3.未登錄球員不得上場,若經發現頂替或球員不符資格屬實,該球員之後不得上場,且登
記該球隊技術犯規。若未在報名名單內,之後比賽不得參與。
4.出賽球隊請隨身攜帶學生證,僅能於比賽休息時間,提出檢驗學生證要求,雙方球員得
同時出示學生證。
5.每隊球員應穿著同色,同款式,且有明顯背號的球衣;雙方若遇到球衣同色或款式相近
情形時,由雙方隊長代表於賽前猜拳(一輪制),贏者決定何隊穿著大會所準備號碼衣。
五、比賽規定:
1.比賽為四節,每節為10分鐘,前三節不停表,第四節最後5分鐘停錶。
節與節之間休息一分鐘,半場休息3分鐘。
2.預賽起,皆有24進攻時間限制。
3.上半場共兩次暫停,下半場共三次,每一次延長賽一次;暫停時間30秒,不列入比賽時
間計數。
4.既定比賽時間15分內,球隊不足5人上場人數,裁定沒收比賽,另一隊以20:0獲勝;遲
到15分鐘內,先判行球隊技術犯規後,比賽繼續進行。
5.比賽期間,只有隊長或教練可於比賽暫停時間提於紀錄台提出疑問。
6.比賽期間一切判決以該場裁判為依歸。
4.剩餘規則遵行2004國際籃球規則以及國際最新修改條文。
5.主辦單位有保留修改比賽部分規定的權利。
6.比賽後,遇有抗爭的比賽隊伍請於20分鐘內提出聲請,裁請大會裁判組
予於說明。
7. FIBA2005最新修改條文:FIBA規則新修定內容有,如球隊要求暫停或替補是在執行罰
球以後,可在裁判將球交給發界外球球員前提出;如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罰球罰中,應允
許兩隊暫停或替補;若罰球以後接著於記錄台對面中線延伸線外發界外球,無論最後一次
罰球是否罰中,應允許兩隊暫停或替補。
另外,在第四節及每次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內,於有效的投球中籃後,非得分隊
以及獲得發後場界外球的球隊得以請求暫停,暫停後的發界外球,應在記錄台
對面中線延伸線外執行,同時得以將球傳給場內任何位置的隊友。
8. 冠軍隊伍可以得體育總積分5分
亞軍隊伍可以得體育總積分4分
季軍隊伍可以得體育總積分3分
-----報名表-----
隊名: 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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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長
手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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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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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