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 (單純與呆滯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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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轉錄]著作權法修正案通過了
時間Sat Jun 7 02:31:59 2003
※ [本文轉錄自 So-Edition 看板]
作者: Isaac07 (4/28-5/9社影展) 看板: So-Edition
標題: [轉錄]著作權法修正案通過了
時間: Sat Jun 7 02:20:16 2003
※ [本文轉錄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mpnick (you can not pass) 站內: NTUniNews
標題: 著作權法修正案通過了
時間: Fri Jun 6 15:18:19 2003
經濟部:查緝盜版將鎖定大案主動出擊
(中央社記者吳蕙君台北六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著作權法,將製造、銷售盜版
光碟行為納入公訴罪範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盧文祥表示,這項法案授權司法檢
調機關主動出擊查緝盜版,未來經濟部將與檢調單位合作,鎖定重大案件主動出擊,他也
要特別感謝朝野立委支持這項法案順利完成立法。
盧文祥指出,這次修法的重點,在於加強盜版行為的刑事責任,凡是意圖營利而販賣
、製造、流通盜版光碟,都改列為公訴罪,另外,對於影印、網路下載等侵權行為也特別
加重罰金刑,以糾正一般民眾誤以為無須獲得授權就可以下載的錯誤觀念。
修正通過後的著作權法,對於意圖營利而以重製方式侵害智財權者,改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罰金;非意圖營利者,重製份數
超過5份,侵害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者,即是超過合理使用範圍,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75萬元以下罰金。
若是盜版光碟常業犯,不但是公訴罪,而且刑罰提高,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萬元以上,800萬元以下罰金。
唉 我們的努力換不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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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禽獸給吞食
卻從惡魔的屁股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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