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dgss (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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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自98年11月16日起對未張貼新制自行車識別證之車輛,將逕行
時間Fri Oct 30 18:05:06 2009
總務處事務組 公告
主旨:為整頓校園自行車停放秩序及維護停車空間,事務組自98年11月16日起對未張貼新
制自行車識別證之車輛,將逕行拖吊移置至水源校區。
說明:
一、本校新制自行車識別證已自10月1日起開始發放。惟查迄今仍有許多未張貼新制自行
車證之堪用車輛,長期佔用校園內之停車空間。
二、依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要點第21點第1項第1款規定,未依規定張貼年度識別證,經公告
7日仍未依規定張貼者,事務組得逕行移置於適當處所。
三、本校教職員工生尚未申請新制自行車證者,或非屬本校人士有進入本校停放自行車之
需要者,請上總務處自行車線上管理系統(
http://mybike.ntu.edu.tw/bike/)網站申辦後
,攜帶學生證、教職員證或國民身分證至水源校區自行車拖吊移置場領取。
四、自行車證遺失者,請攜帶證件至水源校區自行車拖吊移置場申請補發;若有已知車主
因故出國,但仍在學或在職者,請協助聯絡或代為辦理。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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