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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經費核定的標準
發信站椰林風情 (Mon Feb 9 13:47:3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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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請逕洽教務處
==> [email protected] (忠於自己) 提到:
> 請問為什麼一位老師教三門大一英文(每班人數至少都有40人以上),只能配一名TA?
> 可以請問審定外文系教師申請TA名額的標準嗎?
> 而且連帶地研究生的薪資也只能以大學部的薪資報支?
> 這與教務處的教學助理制度規定的實施準則全不符。
> 感謝回答。
> d971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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