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hanko (老柯)
看板NTUbus
標題[建議] 請事務組小姐尊重一下研究助理的權益
時間Sun Mar 16 23:12:38 2008
我是近期內離職的研究計畫臨時工
去年整年是擔任研究助理的工作
因為與朋友聊天才了解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因為當過研究助理所以非常認命的自行去下載離職證明書
自行填寫表格後請承辦小姐幫忙我核章後,文書組也蓋下校印證明了
心想,雖然麻煩了點但可以申請到失業給付也滿值得的
沒想到....就業服務站的小姐說基於不信任我的離職證明書可信度
需要打電話詢問文件中所寫的投保單位聯絡人
即貴校(說自己母校是貴校還滿怪的)事務組馮小姐
馮小姐在電話中似乎非常快速的否認他有蓋過我的離職證明書
不肯為我的離職證明書作任何保證......
馮小姐核章沒有仔細看過我的證明書,也沒有影印留存
這樣處理事情的方法應該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當下我在就業服務站的感覺好像被當成是個欺騙社會的人
我滿腹的委屈加上怨恨...研究助理真的不是人嗎?...
就業服務小姐說:這個人是誰?人事室的嗎?
我:不是,在學校人事只管教職員的人事工作,我是研究助理
是由事務組的職員處理勞健保事項,我詢問過研究助理的離職證明書
都是經過事務組處理
小姐:是嗎?太奇怪了吧!?我從來沒聽過
我:在學校就是這樣子的...學校和一般公司不同吧!?我想
後來又爭論了一會有關到底誰可以為我證明我的離職證明書無誤
那位就業服務站小姐不認為我的老闆=研究計畫主持人可以證明
想請問,貴校到底要如何管理研究助理這一群龐大又可有可無的人們呢?
只有我遇到這種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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