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idforme (找不到 ID)
看板NTUbus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上週五 (2006/5/5) 是否有拖吊校內 …
時間Mon May 8 18:13:45 2006
※ 引述《henry315 (henry)》之銘言:
: ※ 引述《noidforme (找不到 ID)》之銘言:
: : 總務處的先生女士,您好:
: : 想請問上週五是否有拖吊校內腳踏車?我的腳踏車一早停在總區資訊系館旁的腳
: : 踏車架,下午放學時便已不見蹤影。想請教是否當天有進行拖吊,以及該至何處找
: : 尋,謝謝。
: 是的,5/5有拖吊腳踏車
: 請攜帶學生證及鑰匙到水源校區認領
: 謝謝
: 總務處事務組
謝謝您的回答。
不過,我還是有個小疑問。
基本上,我的腳踏車可是確確實實貼了貼紙,鎖好,放在腳踏車架上的。
如果這樣還是被吊走,我真的不知道以後該怎麼放置我的腳踏車。
說不定是我沒確切地塞近腳踏車架?或者是有人拿車時順便把我的車移開了?
有可能,不過能不能請總務處提供一下拖吊時的證據?
反正一部卡車只能載三十七部腳踏車。
拿部數位相機照相存證/公告會很難嗎?至少比連鎖帶車扛走容易很多吧?
還有,這是我在台大遺失的第五部腳踏車,
至少有四部都是在貼了腳踏車貼紙的狀況下於校方這種很"徹底"的整理時遺失。
這部已經是第二輛在剛買一個月後就消失的腳踏車,
上一部隔個週末去找就已經從水源校區的墳場人間蒸發。
反而是一部爛到連鎖都不太想鎖的腳踏車,
在一個多月後去找還好好的鎖在那裡。
嘿,我可沒暗示這種狀況代表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弊案存在,
但是若要避免落人口實,總務處的處理方式真的不能徹底地改變一下嗎?
目前這種清理/無人過問/拍賣的作法,跟偷竊只在一線之隔是不爭的事實,
合不合理主事者自己很清楚。
連照相造冊的工作都沒做,誰知道假清理之名被摸走的車到底是什麼下場?
如果今天偷了別人放在皮夾裡的兩千塊該去坐牢,
以清理為名不清不楚地摸走全新腳踏車,
卻連個現場違規狀況的證明都沒留下算什麼?
這不是我第一次為了這件事在這裡放砲,
如果校方的作法不改,
我想很快就有機會請總務處的人員,
在警方或校方申訴管道的人員面前跟我當面說清楚。
言盡於此。
※ 編輯: noidforme 來自: 220.135.3.173 (05/08 20:21)
1F:推 torched:工讀生曰:請體諒我們這些領錢辦事者的辛苦與付出 05/21 23:59
2F:→ torched:正義魔人曰:你不違規.車子怎麼會被拖.又怎麼會被偷.活該 05/22 00:00
3F:推 torched:校方曰:........................................... 05/22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