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yi (ayi)
看板NTUbus
標題Re: [問題] 水源停車場管理機制
時間Fri Oct 21 13:31:15 2005
※ 引述《samkuo0104 (星夜)》之銘言:
: 您好:
: 我是國企所碩一學生,今天(10/12)晚上9:30我接獲簡校警電話通知,
: 告知停在水源宿舍的汽車警報器鳴叫,要我過去處理,我一個小時後(晚上10:30)到水源
: 宿舍處理,瞭解狀況,發現汽車已經從下午兩點多開始鳴叫,
: 一直到晚上十點多,在我到達前,停止鳴叫,以下是我的問題:
: 一、九點半之前的校警在做什麼??為何讓我汽車鳴叫了七個小時後,我才接獲通知。
: 二、等到被學生與鄰居通知警察來察看後,校警才跟我聯絡!!那要他做什麼?
: 我們繳錢申請停車位,最後竟然是警察來處理!
: 三、今天狀況是我警報器的問題,但如果是有人偷車才鳴叫,校警是不是也要等到
: 七個小時後,才會知道!!
: 四、我如果被開罰單,學校要不要負責任!!
: 以上是我的問題,希望有相關單位可以回答我的問題,並且改善停車場管理機制,
: 希望可以得到滿意的解答!!
有關您的問題,根據停車場須知之內容提到 ”停車場僅提供車輛停車空間,
不負保管之責任"(所有公私立停車場皆有此須知項目)。
但是基於保護同學立場,管理單位已要求停車場管理人員爾後如遇類似情形,
將會儘速通知駐警隊來協助處理。
總務處事務組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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