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Ubus
標 題Re: 研究生延畢的學費---再確認。
發信站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Sat Sep 4 11:31:19 2004)
轉信站ptt!news.ntu!Palmarama
==> [email protected] (sense) 提到: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出納組)》之銘言:
> : 同學 你好:
> : 碩、博士班三年級學生,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為止。
> : 除有另外修習教育學分、語言實習或生技學程三種學分課程,
> : 須另外收取學分費外,不須再收取其他學分費用。
> : 總務處 出納組93.8.19
> 總務處的人員您好:
> 謝謝您之前的回覆。我現在進入學雜費查詢網頁登入後,有一行字寫道
> "學分費繳費單處理中尚未開放查詢,預計11/15開放查詢",那麼依您上次回覆的說法,
> 11/15開放查詢的,就是您所指的三種課程所需付的學分費,是嗎?
> 此外,若我所選非上述三種課程,那麼即使我選超過九學分,也是只需繳付"學雜費
> 基數"即可,無所謂的九學分門檻的限制。(八十六年後入學,下學期為碩三)
是的。請注意研究所同學已繳交畢業論文、因選修教育學程而延畢者,若需選休
大學部課程者亦需繳費。 出納組93.09.0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pc30.bu.ntu.edu.tw] [Login: **]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