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sense (sense)
看板NTUbus
標題研究生延畢的學費---再確認。
時間Mon Aug 30 10:10:38 2004
※ 引述《[email protected] (出納組)》之銘言:
: ==> [email protected] (sense) 提到:
: > 請問八十六年以後入學的研究生(下學期為碩三),若修習的學分是九學分以下,那是
: > 只要繳學分費,還是除了學分費外還要繳"學雜費基數"這筆金額?
: > 資料來源: http://cashier.cc.ntu.edu.tw/ann/attach/27_繳費標準-93.doc
: 同學 你好:
: 碩、博士班三年級學生,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為止。
: 除有另外修習教育學分、語言實習或生技學程三種學分課程,
: 須另外收取學分費外,不須再收取其他學分費用。
: 總務處 出納組93.8.19
總務處的人員您好:
謝謝您之前的回覆。我現在進入學雜費查詢網頁登入後,有一行字寫道
"學分費繳費單處理中尚未開放查詢,預計11/15開放查詢",那麼依您上次回覆的說法,
11/15開放查詢的,就是您所指的三種課程所需付的學分費,是嗎?
此外,若我所選非上述三種課程,那麼即使我選超過九學分,也是只需繳付"學雜費
基數"即可,無所謂的九學分門檻的限制。(八十六年後入學,下學期為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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