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wqwre (小鬼)
看板NTUbus
標題Re: 關於公館捷運站的腳踏車拖吊問題
時間Thu Feb 26 18:47:40 2004
※ 引述《bluejelly (夜夜流光相皎潔)》之銘言:
: ※ 引述《qwqwre (小鬼)》之銘言:
: : 我在上個星期的某個早上八點多~
: : 從2號門往3號門方向騎去
: : 先發現很多車都違規停在公車站牌那側
: : 甚至夾在兩個站牌之間
: : 都是零星幾輛 接著又幾輛 非常突兀
: : 接著到騎到3號門附近才發現
: : 是位皮膚黝黑,個子矮小,頭髮捲曲有點長度,穿著破舊白T-shirt的男子
: : 他很努力地把所有違停的腳踏車全都移到站牌那側
: : 即使未超線插在兩個停車格間的腳踏車(算違停吧)..也不能倖免
: ^^^^^^^^^^^^^^^^^^^^^^^^^^^^^^^^^^^^^^^^
: 不知道你所說的停車格和我的定義是否相同^^"
: 我想再講清楚一點...
: 我所指的停車格是"白線畫出來的區域"
: 我與同學都有整齊排放在此區域內
: 只是沒有放在停車鐵架的窄縫上
: 因為位子已經滿了...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 || || 這是鐵架
: || || || ||
: -----------------------
: ↑ ↑
: 正常的停放前輪位 我和同學把車停在比較寬的那格(靠捷運站側)
: 我一直以來都認為只要整齊排放在停車格內就不算違停
: 且停車鐵架的排法
: 其實大大減低了一塊地可容納的車數
: 要是以這樣嚴苛的標準認定違停
: 任何明眼人應該都看得出 台大的車位再怎麼加都不可能足夠
: 我也不相信在台大會騎腳踏車的人 有誰能每次都找到空的鐵架停車的
我只是覺得如果我硬插兩個格子之間
就會同時害兩台車出不來
(我常常就是受害者 而且我每天為了把車子遷出來弄得傷痕累累)
因為我覺得卡在中間是不適當的行為
所以我都只停在鐵架上
拜那些喜歡插在別人腳踏車之間的人之賜
所以我每次都找得到空位
即使離我的目的地近百公尺之遙
腳踏車位在熱門地點的尖峰當然不夠
不代表真得沒腳踏車位
: : 但他不會去動沒違停的腳踏車
: : 我覺得他不是捷運公司的人
: : 我看過捷運公司的人搬腳踏車
: : 都是搬到銘傳國小或者更遠的地方
: : 至少絕對會身著捷運公司制服或替代役制服
: : 那個人好像就是常在公館一區遊蕩的流浪漢
: : 但那天他穿得算整齊了 所以我不能確定 也可能是受聘於捷運公司的人??
: 我看到的是捷運公司的人...
: 倒是沒看到你們所說的流浪漢@@
: 所以請問有總務處的先生或小姐願意說明這是怎麼回事嗎?
: 要嚴刑峻法治世也得先把遊戲規則講清楚吧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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