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jelly (夜夜流光相皎潔)
看板NTUbus
標題Re: 關於公館捷運站的腳踏車拖吊問題
時間Wed Feb 25 19:54:10 2004
※ 引述《qwqwre (小鬼)》之銘言:
: 我在上個星期的某個早上八點多~
: 從2號門往3號門方向騎去
: 先發現很多車都違規停在公車站牌那側
: 甚至夾在兩個站牌之間
: 都是零星幾輛 接著又幾輛 非常突兀
: 接著到騎到3號門附近才發現
: 是位皮膚黝黑,個子矮小,頭髮捲曲有點長度,穿著破舊白T-shirt的男子
: 他很努力地把所有違停的腳踏車全都移到站牌那側
: 即使未超線插在兩個停車格間的腳踏車(算違停吧)..也不能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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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所說的停車格和我的定義是否相同^^"
我想再講清楚一點...
我所指的停車格是"白線畫出來的區域"
我與同學都有整齊排放在此區域內
只是沒有放在停車鐵架的窄縫上
因為位子已經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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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這是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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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停放前輪位 我和同學把車停在比較寬的那格(靠捷運站側)
我一直以來都認為只要整齊排放在停車格內就不算違停
且停車鐵架的排法
其實大大減低了一塊地可容納的車數
要是以這樣嚴苛的標準認定違停
任何明眼人應該都看得出 台大的車位再怎麼加都不可能足夠
我也不相信在台大會騎腳踏車的人 有誰能每次都找到空的鐵架停車的
: 但他不會去動沒違停的腳踏車
: 我覺得他不是捷運公司的人
: 我看過捷運公司的人搬腳踏車
: 都是搬到銘傳國小或者更遠的地方
: 至少絕對會身著捷運公司制服或替代役制服
: 那個人好像就是常在公館一區遊蕩的流浪漢
: 但那天他穿得算整齊了 所以我不能確定 也可能是受聘於捷運公司的人??
我看到的是捷運公司的人...
倒是沒看到你們所說的流浪漢@@
所以請問有總務處的先生或小姐願意說明這是怎麼回事嗎?
要嚴刑峻法治世也得先把遊戲規則講清楚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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