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hazard (喝喝)
看板NTUbus
標題Re: 公館捷運站外的腳踏車違規問題
時間Wed Dec 24 19:41:57 2003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我在學烏龜唱歌)》之銘言:
: 你基本上法律找的到的,不外就是拖吊和罰鍰,
: 並不會有以破壞的方式處理吧!即然您對法律很了解,
破壞的是你同學的鎖 而沒有破壞他的車
這就叫"逕行移置保管"
你中文程度真的很差
: 就應該知道校方的處理方式犯什麼法吧! ^^
一直說校方犯法的人是你
你怎麼都提不出 到底這樣處理是犯了哪條
你真的懂嗎 還是光憑一張嘴??
: 謝謝你的台舉,輸贏對我沒有任何意義,我只想傳達我的見言,
: 至於校方是否會改善,這就不是我能決定的了。
: 你住研一舍吧!離公館站很近,不妨出去看一下現在是否還有腳踏車
: 用大鎖鎖在固定物上呢?當然是有的,而且一個比一個大,想剪都剪
: 不斷的大鎖。剪鎖的問題解決了嗎?沒有!違規問題改善了嗎?沒有
: !
沒有改善是因為執法不嚴 而不是方法不對
要是天天拖吊違規車輛 (我個人認為還應該加上罰款)
保証情形有所改善
你如果有比拖吊更好的方法 可以提出來
違規的人一定存在 就像法律規定了這麼多 每天還是有人犯法
所以還是有人違規 並不能代表這個處理的方法是不對的
你也不用拿不守法的人當例子 來証明你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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