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op (ll)
看板NTUbus
標題Re: 公館捷運站外的腳踏車違規問題
時間Wed Dec 24 13:56:29 2003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我在學烏龜唱歌)》之銘言:
: 違規在先的的確是我同學,我也認同該拖吊的拖吊,
: 該罰款的罰款,但我不認同用破壞的方式處理,必盡
: 一輛沒有鎖的腳踏車如同送給其他路人一樣,此外這
: 樣的處理方式總務處本身也的確是不合法的,以不合
: 法的方式要求別人要合法,這是我不認同的。
哪裡不合法?? 又犯了哪條法令??
我不是唸法的 看你口口聲聲說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合法
倒想請問一下 是哪裡不合法??
可以列出來 讓我知道一下嗎??
: 幾年前校內車輛有違規停放時,會被貼一張很大的紅
: 色大貼紙,當貼紙撕掉後很多人汽車的烤漆也撕下一
: 大塊。難到說,因為汽車違規在先,所以車主只好自
: 認倒楣,當然不是,看看現在校內汽車違規停放的處
: 理方式,會加鎖並開單。沒有以前人的徵取,現在校
: 內可能還有這樣的問題不是。
我看到的怎麼都是貼在車窗上??
很多人汽車的烤漆也撕下一大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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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6.123
※ 編輯: biop 來自: 140.112.16.123 (12/24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