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op (ll)
看板NTUbus
標題Re: 公館捷運站外的腳踏車違規問題
時間Tue Dec 23 15:45:17 2003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我在學烏龜唱歌)》之銘言:
: 這封信上星期寄了兩次到事務組信箱,但一直沒有回文,不知可否請
: 總務處相關負責的單位幫忙。
: 是這樣的,上星期一下午(12/8)我一位同學將腳踏車停在公館站二號
: 出口,因怕會不見,所以故意把車鎖和路邊告示竿上。晚上約六點時
: 則發現車鎖被剪斷,而腳踏車則被移到另一邊的停車區上。
: 也許我那位同學他本身違規停車的確有所不對,但是將車鎖破壞剪斷
: 也實非合理合法的事。原本是想要求賠償的,可是我同學已將被剪斷
: 的車鎖丟掉了。因為不清楚在公館站外是否也是貴組所負責,若是的
: 話,希望能改善此一問題,必盡破壞他人的物品實在不是很好的事。
: 謝謝!
活該 這本來就是對的處理方式
處理路霸 也都是直接把鎖剪掉 沒有什麼不合法的
那我怕我的車弄丟 也可以把我的車乾脆就鎖在捷運門口囉
反正不能把我的鎖剪掉嘛
真的怕被偷 就鎖在停車架上
近一點的停滿了 就停遠一點的啊 總有位置可以鎖
再走路過來 別為自己的不守法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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