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Ubus
標 題Re: 延畢生繳費
發信站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ue Sep 2 08:57:5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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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ndas (紙飛機) 提到:
> 你好~
> 我是因為教育學程而需要延畢的研究生,
> 我看了相關規定說,如學分超過9個就要繳交全部的學雜費,
> 我已經很確定我會修超過9個學分,
> 所以是不是直接拿寄到家中的"繳費通知單"去繳錢就好,
> 之後就不會收到其他的繳費通知了(教育學程的學分費除外),
> 謝謝!
同學修習教育學程的學分費須另計,沒有延畢生九學分的上下限問題。
延畢生的學分費,於加退選完後一個月內(約11月15日)會送至系辦轉發,
꘠P學亦可至
http://mis.cc.ntu.edu.tw/reg網址下載列印。
總務處出納組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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