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Ubus
標 題Re: 辛亥側門的早餐店
發信站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hu May 15 15:26:37 2003)
轉信站Ptt!bbs.ee.ntu!news.ntu!Palmarama
==> [email protected] (愛裝可憐娥。) 提到:
> 標題: Re: 辛亥側門的早餐店
> 時間: Thu May 8 03:24:16 2003
> 後來看到某版,
> 有人剛好遇到了警察,警察正在開賣便當阿婆的罰單,
> 隨口問了他為什麼要開單,以前不是都沒在開的嗎?
> 警察一時也不知要說啥,
> 後來才說他也不想,
> 只是「台大下公文到警局,要求取締攤販」
> 這是他管區,他也沒辦法。
這問題根本就很簡單
真的只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問題
好不好吃、正當不正當、是不是老店
在法律面前你根本搭不上邊
摩斯在那邊開設了一個據點造成早餐攤販的離開是一個事實
你說他是「商業手段」也好
但至少他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攤販??你們說了那麼多的理由,實在沒有一條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
既然學校有公開招標
他們自然也可以競標
當初在舟山路賣吃的那一票人
現在不都快快樂樂地在小小福做生意??
你們大可以發動抵制,或是利用學生會的力量,要求學校弄個地方給他們賣
反正如果沒人要在那邊買摩斯
久了他不敷成本自然會退出
商業不就是這麼回事??
換個角度想
公館那些攤販每天跑給警察追
罰單一張一張開(我還看過一次開兩張的)
若是讓他們聽到在辛亥路後門的攤販十四年都沒有被開罰單
你猜他的反應是如何??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76.c210-58-174.ethome.net.t] [Login: **]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