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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退學的問題
發信站椰林風情 (Thu Feb 4 08:41:3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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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退學的規定詳如學則第48條
第四十八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退學︰
一、修業年限屆滿經依規定延長年限仍未修足本學系應修之
科目與學分者。
二、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三、入學或轉學資格經審核不合者。
四、操行成績不及格者。
五、休學年限(含專案核准者)已滿,已註冊但於
加退選截止日仍未依規定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數低於
本學則規定者。
六、符合本學則其他規定應令退學者。
符合退學的學生,本組於開學後會公告退學名單。
被退學學生必須辦理退學手續後, 始得申請修業證明書。
註冊組 敬覆
==> [email protected] (windprotection) 提到:
> 請問 現在 退學的規定事項是?
> 若是滿足了被退學的條件﹝非自願性﹞是要自己去辦退學嗎?
> 還是學校會自動退你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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