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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問題] 大三休學重考
發信站椰林風情 (Thu Nov 26 10:51:0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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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期限前辦理休學,理由上只要寫休學重考就好。
2、 12月11日最後期限,係指12月11日下午5時前
完成「休學手續單」所有程序,領到休學證明書為止。
3、 有關住宿問題,請洽詢本校住宿服務組。電話:33662264~33662268
P.S.男生休學期間請自注意是否有兵役問題。
註冊組 敬覆
==> [email protected] (Xkira) 提到:
> 剛才查一下這學期休學期限是12/11
> 不過休學重考理由上只要寫休學重考就好嗎?
> 因為還想要考慮,所以想請問雖然期限在12/11
> 但最晚何時開始準備資料最好??
> 怕中間有些工作天會耽擱
> 此外,我本身是南部來的住宿生
> 我希望可以繼續住學校宿舍以便在台北準備考試
> 這樣子可以嗎?
> 還是說我只能住到這學期結束?
> 以上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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